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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十五)】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辗转奔波千里,只为给孩子一个圆满结局

2021-04-08 17: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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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促进工作交流,提供便民服务,关注司法动态,弘扬法治文化

一场离婚官司引发的争女风波,最终在石屏县人民法院法官辗转奔波千里后划上圆满句号,不仅让被告张女士放下了心中的执念,更让其10岁的女儿也如愿以偿。于原告、被告及双方女儿,这无疑是最圆满的结局。

2021年1月,李某到石屏县法院起诉张女士,要求与张女士离婚,并诉求婚生女儿李某韩由自己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年满l8周岁止。接到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系远在500公里以外的外乡人,2011年2月,他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随妻子张女士在石屏生活。2011年8月,双方生育女儿李某韩。后双方发生矛盾不可调和,张女士于2016年10月向石屏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不久,李某以带女儿买玩具为由带着女儿一去不复返。经查,李某曾将女儿带到石林县生活,目前已回到宣威老家的小学上学。在此期间,张女士去学校看过女儿一次,电话联系过几次。

此次起诉离婚,双方对离婚事宜均无异议,但就女儿李某韩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互不让步,矛盾异常尖锐,经多方做工作仍无收效。因多次调解不成,案件只得按期开庭审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双方为争得女儿的抚养权,甚至都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原告李某在庭审中还提交了一份女儿李某韩出具的愿意与爸爸共同生活的情况说明,被告张女士表示情况说明有造假嫌疑,拒绝调解,坚持要回女儿抚养权。

闭庭后,法官再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被告张女士向法官哭诉,表示女儿是她唯一的希望,她不能没有女儿,且女儿所在的地方是山区,上学条件远不如自己所在的县城好,一心只想把女儿带到自己身边来照顾,以弥补对女儿6年来的亏欠。

若依法判决处理,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怎样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是法官苦苦思考的问题。一方面,被告张女士绝不妥协,另一方面,女儿一直随爸爸生活,如今已在当地念小学四年级,若突然改变其生活环境是否会影响成长,如何处理才能真正圆满?

带着双方当事人的困惑,法官决定踏上寻求答案之路,驱车前往远在500公里外的李某老家宣威市某村。法官去到李某的家中查看了其家庭经济状况,与孩子的爷爷奶奶进行了交流,查清李某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务工,经济状况和住房条件尚可,李某韩主要由其爷爷奶奶照顾,爸爸会定期回家看望她。了解了家庭情况后,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李某韩所在的小学找她了解情况。

见到李某韩,法官和蔼地询问起她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征求她要与谁共同生活的意见。边说着,李某韩开始流泪。为平复她的情绪,法官暖心地和她聊起天来:

我猜你一定是想妈妈了,我让你妈妈加我的微信后开视频让你跟她通话吧?

好吧

微信视频里,很久未见到女儿的张女士有点激动,第一句话就关心地问到:“你在那边过得好吗?学习怎样?爸爸、奶奶、爷爷对你好吗?”

懂事的女儿答到:“好,我让你看看我班主任李老师,学习成绩你可以问李老师。”

李老师接过电话和张女士聊了起来,“你女儿在我们班上成绩是中上水平,孩子聪明、懂事……”。

视频聊天后,法官收到了一条来自张女士的短信“法官,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为了不影响女儿的学习成绩,同意女儿由原告抚养教育”。总算,被告张女士一直以来心中的疙瘩被解开了,案件的处理豁然开朗。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的调解协议。

张女士在签收调解书时,再次向法官道谢称“谢谢法官,你为我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你为亲自去我女儿学校走访,让我了解了女儿的真实想法,也许我会被女儿记恨一辈子” 。

此时,看着张女士无处安放的母爱终得其所,法官的内心暖暖的,觉得自己的辛苦付出总算没有白费,内心多了一份满满的幸福感和小小的成就感,能为人民群众办件实实在在的事,真好!

通讯员:彭转华、罗茂娇

编 辑:罗茂娇

校 稿:刘 斌

原标题:《【教育整顿(十五)】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辗转奔波千里,只为给孩子一个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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