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2021-04-09 14: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干警

查封被执行人位于绥化市的房产时

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亲属

拒不配合

究竟怎么一回事儿?

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四名执行干警,数次辗转至绥化市所辖各县区,对涉黑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实际所有的38套房产进行集中腾退和查封。

对分散在绥化地区的房产逐一摸排、分类,查清哪些房产有租赁,哪些符合腾退交房要求,对于已租赁出去的房产,根据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确认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

有的被执行人亲属

见到执行干警后

情绪十分激动

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执行

“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房屋占用人王某

在收到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时

这样对执行干警说

“作为违法占有房屋的使用人,如果拒不腾退,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执行干警向占用人王某释法明理。

考虑到王某的情绪,干警首先对其进行安抚引导、耐心释法,并告知其如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经过执行法官3小时的劝说,王某最终同意腾退房屋。就这样,执行干警不顾疲惫,经过4天的努力,最终顺利完成了38套房产的腾退工作。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法院

原标题:《“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