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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夜航》:劳动关系挺微妙,留存证据很重要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不但要看劳动者在此次事故的责任
还要看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最近
家住牡丹江的荆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经过法院审理后
他的问题解决了吗
我们一起来看这一期的《新闻夜航》
荆某是一名瓦工,2019年,通过包工头李某介绍,来到一处建筑工地干活。一天下班后,荆某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得知他受伤后,包工头李某通过微信将21000元工资一次性转给了荆某。
荆某在后续治疗中,又花费了几万元,由于他没有与承建该建筑项目的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中,因建筑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据,也未安排相关人员说明情况,故劳动仲裁机构认定荆某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公司不服,向阳明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荆某认为,是包工头李某介绍他到工地工作的,所从事的劳动也是建筑公司工地业务的组成部分,并提供了包工头李某支付工资的转账截图。
原告建筑公司则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公司的考勤、工资发放表内都没有荆某的名字,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审理认为,荆某还是受雇于包工头李某,与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庭审后,建筑公司虽然不认可与荆某存在劳动关系,但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还是拿出部分钱款补偿给了荆某,双方达成和解,建筑公司也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作为劳动者
留存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
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很重要
都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呢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
如何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的招聘信息
发放工资的记录
社保缴纳记录
考勤记录
工作微信截图
以及工作证、工作服等
用工单位发放的物品
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时
为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留存证据很重要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夜航》:劳动关系挺微妙,留存证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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