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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档案馆关于征集历史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1-04-09 17: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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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档案馆是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委县政府重要档案保管基地,是社会各界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的主要场所,每年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查档服务2000余人次。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服务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挖掘远安发展历史、本土文化和红色文化,对各类珍贵档案进行抢救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远安县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重要历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县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

二、征集内容

1

反映远安县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地域地貌、风土人情、百姓生活、城市建设、文化发展等情况的照片、文字、实物等各类档案资料。

2

反映远安县近现代农业、工业、商业等各个行业特色与发展的照片、文字、实物等各类档案资料。

3

反映远安县历史面貌或与远安县有关的票证、报刊、志书、地图、表册、家谱、族谱、碑文等。

4

反映远安籍或非远安籍但与远安有关的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如各类证书、光碟、信函、著作、书画、录音、录像、照片等。

5

反映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至今,与建党百年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图片、文字、实物类档案资料,如烈士证书、军功章、革命武器等。

6

反映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的医疗卫生、城市变化、百姓生活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照片、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如志愿书、家书、回忆录、日记、照片,临时出入证、捐赠凭证,以抗疫为主题创作的书画、诗歌、散文、故事等作品。

7

反映远安县精准扶贫期间干部群众同心同向、携手战贫相关的重要档案资料,如宣传单、宣传画,以扶贫为主题创作的摄影、书画、诗歌、散文、剧本、电影等作品。

8

各单位、团体、个人获得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等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命名的荣誉资料,如证书、奖旗、奖状、奖杯、奖牌等。

三、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灵活多样,捐赠、移交、寄存、复制原件等均可,物品本身经济和社会价值较大的,可按规定有偿征购。

➤1、凡捐赠进远安县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

➤2、向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县档案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寄存的档案,县档案馆代管期间将对档案的安全、保护和保密负责。

➤3、对征集过程中表现积极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县档案馆将颁发证书,根据其捐赠档案资料数量及珍贵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地址:远安县沮阳路23号附1号远安县档案馆

电话:0717—3893710

联系人:陈明英、佟秀明

邮编:444299

QQ邮箱:1073555791@qq.com

来源 ¦ 远安县档案馆

编辑 ¦ 向何禾 编审 ¦ 陈大春 终审 ¦ 温宜飞

原标题:《远安县档案馆关于征集历史档案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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