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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仙游检察院持续推进48小时速裁刑事案件常态化

2021-04-09 17: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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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期【2021年4月9日】

2021年4月7日晚上19点30分,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盗窃48小时刑事速裁案件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经过调查核实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庄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该案是近半月以来,仙游检察院办理的第三起适用48小时速裁的盗窃案件,从被告人庄某某到案至法院宣判,用时不到44小时。48小时速裁程序的运用和完善,在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极大缩短审前羁押时间,最大程度简化文书制作、案件流转、强制措施转换等程序环节,进一步体现刑事速裁的“全流程简化”理念,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接受法律从宽处理,能有效地帮助其尽早摆脱诉累、回归社会。

基本案情

庄某某是一名代驾司机,2021年4月5日23时许,连某某通过网约车平台找到庄某某为其代驾,庄某某在代驾过程中,秘密窃取连某某存放在轿车后备箱中的2万元现金并藏匿。

被害人连某某发现现金不翼而飞后,当即拉住尚未离开的庄某某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庄某某主动交代自己偷盗现金的犯罪事实,并带领民警找到藏匿的2万元现金。

庄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4月6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1年4月7日10时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审查并制作简版审查报告,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盗窃数额为2万元。检察官依法对庄某某进行讯问,庄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随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庄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接下来,仙游检察院将继续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会同其他政法部门继续探索、完善速裁程序的运行机制,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度。

文稿:周亚杰、蔡晨曦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仙游检察院持续推进48小时速裁刑事案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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