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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五十八)我为群众办实事┃ 倾情调解,构建和谐小区

2021-04-09 21: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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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大竹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训词精神,利用小额诉讼调解机制,快速高效调解物业纠纷,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3月25日,大竹法院民一庭仅用2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大竹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竹城某小区的物管公司,被告杨某为该小区业主。原告要求被告缴纳拖欠的2017年至2020年的物业费共计4230元,被告杨某认为未与原告签订物业合同,且原告一直未尽到管理义务和维修义务,小区管理混乱,同时原告也未及时公布收支明细,故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原告则称,公司履行了管理义务,不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形。

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协商,分析案件情况,讲明利害关系,并向双方释法明理,“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同时业主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物业费。原告也表示,会在以后的管理中,多和业主沟通,尽心尽责为业主做好服务。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五十八)我为群众办实事┃ 倾情调解,构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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