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年纠纷终言和 普安法院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2021-04-09 18: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案发地处理一起矛盾纠纷。

1997年2月18日,原告李某某、被告覃某某签订两份“土地出售合同”,两份合同中均约定原告将其承包名叫大凹榜的土地出售给被告进行建房,出售金额为1800元,但一份合同中记载转让面积为68平方米,一份合同中未记载。签订合同后,被告覃某某向相关部门申请建房后,在该土地中修建房屋及附属设施共323.58平方米,并在房屋外种植梨树及花椒树。2020年,被告覃某某将房屋撤除重建,建筑物处于双方转让土地的四至界限内,原告以仅出售68平方米土地给被告,要求被告对68平方米以外的土地排除妨碍,停止侵权为由诉至我院。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判决,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后,承办法官本着认真了解情况,本着将矛盾化解就是“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亲自到案发地查看案涉地现场情况,考虑到双方矛盾很深,采取分别和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找双方都熟悉的亲戚做工作的方式,不断和双方沟通,向释明法理后,双方均同意私下协商。协商后原告李某某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准予其撤回起诉。

为群众办实事,就是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这起案件的处理,让矛盾重重的两家最终握手言和,打破了隔在两家心中的墙,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字:谭丹

核稿:杨璞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年纠纷终言和 普安法院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