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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河区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司法服务暖民心

2021-04-09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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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到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中,近日,区法院立案庭、交通事故专业合议庭和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深入到养老院和年迈老人家中,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4月7日,一名郝姓女士携带其母亲孙丽萍的起诉材料,来到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立案。立案法官查看其起诉材料后,发现诉状手续等无孙丽萍本人签字,授权委托书上亦无孙丽萍本人签字。经了解得知孙丽萍已经81岁高龄,在养老院生活,且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等相关手续。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为孙丽萍提供上门立案服务。随后,两名法院立案工作人员来到养老院办理了相关立案和授权委托等手续,并祝老人身体健康。郝女士真诚地说道:“替我母亲谢谢法院和法官,你们上门服务,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4月8日,区法院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的两名干警来到85岁高龄的老人马玉贵家中,为其办理了交通事故纠纷的立案、诉讼授权委托等法律事宜。原来,马玉贵老人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医药费用没有赔偿到位需要起诉。因诉讼立案需要核实本人身份及诉求,但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其儿子求助替父亲办理立案。交通事故专业庭工作人员当即来到老人家中,为其上门立案,并帮助其办理了授权女儿参加诉讼的委托书等手续。

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是临河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诸多便民举措之一。下一步,区法院将力求用方便群众的方式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在立案、诉讼、执行等多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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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河区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司法服务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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