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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谢谢你们雪中送炭......”

2021-04-09 15: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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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公室的干警,驱车300多公里,先后前往庆城县太白梁乡高山村、环县木钵镇关营村,将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发的司法救助金18.8万元交给特困当事人豆某成和史某林手中。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困难群众的热心帮扶,谢谢你们雪中送炭”!残疾当事人豆某成拉着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姬凤琴的手激动地说。

豆某成是庆城县太白梁乡高山村村民,2017年11月,王某某无证驾驶三轮机动车下坡时失控侧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员豆某成右前臂上段截肢的严重后果。王某某被法院判处刑罚后,因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履行4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义务,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认真核查后,报院党组批准,决定上报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8.8万元。

PROFILE

史某林是环县木钵镇关营村村民,2015年6月份,李某某驾驶货车与史某林儿子史某全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史某全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后史某全因病情恶化死亡。史某林作为史某全的父亲,申请执行赔偿款4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某没有履行能力,经庆城县人民法院核查并上报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庆阳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党的司法救助政策,把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贯彻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做到了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顺应了加强权利救济的现代法治发展趋势,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公信和权威,有效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谢谢你们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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