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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饶平法院钱东法庭现场普及农村土地租赁法律知识

2021-04-09 2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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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饶平法院钱东法庭干警到钱东镇施厝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为村委会干部普及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常见的土地租赁纠纷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钱东法庭认真梳理了农村土地租赁案件类型和规律特点,总结了该类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未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大多以口头协议为准,根据乡约民俗,相亲邻里碍于情面一般不立字为据。

二是虽有书面合同但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特别是关于租赁面积的约定,存在土地四至约定不明确或土地面积丈量简单、粗略,导致面积不精准。

三是租赁期限过长,在履行过程中原标志物灭失或者移位,双方由此对租赁位置和面积大小产生争议;或者是因祖辈出租但人已过世,后辈对原合同有新的理解、新的变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以上情况,钱东法庭干警为村委会干部提出了法律意见:

一是建议为村民提供租赁格式合同版本;

二是探索土地面积丈量规范化、精细化操作机制;

三是建议土地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如遇履约条件变更,应及时协调达成补充协议;

四是特别强调要避免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形,如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租赁土地后擅自变更土地规划用途,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又如租赁时间过长,租赁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期间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是当前乡村工作的重点。近年来,饶平县乡村基础设施日渐完备,农村城镇化和乡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村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将以日益多样的姿态活跃到市场中来,最通俗典型的做法就是对外租赁以获取更高收益。但因农村地区土地租赁市场运行尚不尽完善,村民法律知识相对欠缺,规则意识淡薄、缔约能力较弱,租赁合同纠纷隐患客观存在。在村里面,土地纠纷发生时,村民一般都是找村委出面协调解决,调解不成才会诉诸法院。饶平法院依托下辖派出法庭,不断前移普法阵地,逐步提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知法、用法、释法的能力,有效防范诉讼风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诉源治理、促进息诉服判。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饶平法院钱东法庭现场普及农村土地租赁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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