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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四方台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04-09 1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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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学好百年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推动四方台和谐发展,近期,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四方台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

双鸭山佳欣供热有限公司与孙某因供热费用纠纷诉至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双鸭山佳欣供热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所有的坐落于四方台区北苑小区的房子没有缴纳供热费用,多次催缴仍旧绝要求孙某交纳期间的供暖费共计1199元。

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和四方台区司法局联合建议供暖单位和用户在发生纠纷时寻求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对该案件进行调解,向当事双方讲解《合同法》关于供用热力合同的规定,供热人承担向用热人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给热力的义务,用热人负有向供热人交纳热费的义务,逾期交纳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定期限,供热人有权限热或停止供热,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于当日现金缴纳供热费用1000元,剩余199元供热公司自愿放弃,当场填写和解协议书。

供暖合同纠纷一般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可以寻求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或者审判过程中由法官主持达成调解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理供暖合同纠纷,从而减少诉讼成本、节约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党史学习教育】四方台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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