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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蓝”在行动|海南多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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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蓝·在行动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亲民、轻便灵活等特点
已成为市民上班出行必备
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不断突显
违规违法停放充电现象频频出现
从而滋生了不少火灾隐患
为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期
三亚、琼中等地消防救援部门
联合辖区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
“三合一”、商业区、物流仓储、住宅小区
等场所是否存在
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
占用消防车通道
堵塞安全出口
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亚开出首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电动车处罚单
三亚市崖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崖保路一包装材料店内违规停放八辆电动自行车,且堆放大量纸张、纸箱和塑料筐等易燃物品。该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立即整改,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场整改
在对三亚市南滨居南繁路开展夜间复查时,检查组发现一间出租屋依然存在违规停放多辆电动车的情况,其中一辆正在充电。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检查人员责令房东组织住户现场整改,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场整改
琼中县检查组在深入“九小”场所和出租屋检查时发现,个别旅馆不仅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疏散通道,且在电动车边堆放大量易燃物、可燃物。针对此情况,检查组采取“当场整改、当场教育、当场处罚”的方式,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进行整治。
当场整改
通过检查人员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大部分人员能自觉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消除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知识拓展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停放与充电要求,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中做出了规定,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明确相应的处罚。
除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与充电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做出了相关规定,第十五条中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提出了要求。同时,第五十条也明确了相应的罚则。
原标题:《“火焰蓝”在行动|海南多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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