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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4月9日,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英录,副主任张永龙、苏秀霞、张得道、郭述海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小春列席会议。
会议选举崔娟为永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及例会议题安排,审议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事项清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4号
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通过,决定任命:
崔娟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5号
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通过,决定任命:
张庆亮同志为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岩同志为永昌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 连同志为永昌县司法局局长;
刘建国同志为永昌县财政局局长;
尚立明同志为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琴云同志为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庆亮同志永昌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孟德华同志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杨尚文同志永昌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蒲浩林同志永昌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光明同志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永文同志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6号
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通过,任命:
王德栋同志为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蒲浩林同志为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兼备案审查室主任。
免去:
孙尚宝同志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仲奎同志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兼备案审查室主任职务。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7号
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通过,任命:
孟兆龙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李菊香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延虎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维灵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 琰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甘晓亚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孟兆龙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菊香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延虎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维灵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曹万杰同志永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8号
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通过,任命:
曹立霞同志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国荣同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候文同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记者:张 珊
原标题:《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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