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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陈述!妨害作证被判刑!

2021-04-11 21: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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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妨害作证案件,被告人王某、李某因犯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介绍

2020年6月初,何某(已判刑)因涉嫌强奸罪被开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肖某(另案处理)受其亲戚所托,意图帮助何某逃避刑事打击,便邀约王某、李某找到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和解。三人找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后,肖某提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但要被害人写一份承诺书到公安机关撤销对何某的指控。由于被害人不会书写,李某便电话咨询律师后,由李某口述,王某执笔写了一份被害人系自愿与何某发生性关系的承诺书,并让被害人签字认可。随后,肖某支付了10万元给被害人并驾车送被害人持承诺书到公安机关撤案,并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陈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在明知他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依然伙同他人采取贿买的方式让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陈述,意图使他人逃避刑事打击,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鉴于其认罪认罚,且系从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妨害作证扰乱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秩序,任何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妨害作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不要妄图挑战法律的权威,有的忙不能帮。

来源:开阳法院 |作者:班荣升

原标题:《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陈述!妨害作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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