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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昔阳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04-11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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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对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突出问题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退休离职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强化治建并举,在整治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完善法院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

二、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整治范围。全院要聚焦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将本院多发性、顽固性问题,以及各级党委、各系统巡察和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纪律作风督察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纳入整治范围,要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发现的顽瘴痼疾,要坚持边治边建,举一反三,推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三是开展便民服务。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研究制定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公开发布承诺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提升法院队伍形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整治内容:(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的;(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的;(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2.整治措施:(1)排查梳理。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3)巩固提高。总结固化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违反“三个规定”双向通报等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3.整治目标:坚决确保干预过问案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彻底根治,推动全院干警依规记录报告成为常态,建立健全统筹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整治内容:(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整治措施:(1)全面排查。通过个人申报、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谈心谈话、调查走访等形式,逐人筛查,全面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等问题。(2)问责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责令其或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依规依纪退出,上缴所得不正当利益。对拒不退出、虚假退出、不停止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3)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部署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规范政法干部及其家属的从业行为,促进政法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3.整治目标:把从严监督管理政法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院干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现象彻底禁绝,进一步提高全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1.整治内容:(1)干部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整治措施:(1)全面排查。通过个人申报、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谈心谈话、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政法干部逐人筛查,全面排查违规参股借贷等问题。(2)问责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责令其或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依规依纪退出,上缴所得不正当利益。对拒不退出、虚假退出、不停止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3)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部署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规范政法干部及其家属的从业行为,促进政法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3.整治目标:把从严监督管理政法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院干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现象彻底禁绝,进一步提高全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整治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1.整治内容:重点查找在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中,违法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例。

2.整治措施:对暂予监外执行环节的承办人、批准人,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执法司法人员在暂予监外执行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的,一律清除出执法司法队伍;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对单位和个人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出具虚假病情诊断等证明材料的,或者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中搞权钱交易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整治目标:针对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循现行法律规定,切实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监督制约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暂予监外执行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1.整治内容:(1)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2)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问题不予严肃纠正的;(3)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或者压案不查,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的;(4)对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2.整治措施:(1)深入排查。通过个人自查、接受群众举报、梳理相关信访线索、走访相关政法单位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问题。(2)甄别处理。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调查核实,逐个甄别、认定,对存在失职失察失责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处理。(3)巩固提高。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查漏补缺、整改提升,不断推动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3.整治目标:把从严监督管理政法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院干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现象彻底禁绝,进一步提高全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整治法官退休离职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整治内容: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

2.整治措施:(1)全面排查。通过个人申报、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谈心谈话、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全院干警逐人筛查。(2)甄别认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并听取干部本人意见,依规依纪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3)问责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4)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规范政法干部及其家属的从业行为,促进政法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3.整治目标:把从严监督管理政法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院干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现象彻底禁绝,进一步提高全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2021年4月15日前)

紧盯整治目标,瞄准整治内容,开展大排查、大起底,确保存量问题清理到位。

(二)自查自纠(2021年4月30日前)

扎实推进谈心谈话、自查核查、组织生活等规定动作,逐项落实整治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查自纠,梳理发现问题,查摆剖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三)组织查处(2021年6月10日前)

扎实推进举报线索核查等组织查处的规定动作,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持区别情况、准确定性。对属于工作和班子问题的,依照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对属于干部个人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调查核实、拒不交代问题的干部和属于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的,从严查处。对于查否的线索,及时澄清正名,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领导要签字背书、存档备查。

(四)整治整改(2021年 6月20日前)

坚持哪类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类问题,哪个岗位问题多发就集中治理哪个岗位,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逐项整治到位,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院长段德姝承担本院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分工协作,各团队负责人为各司其职,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治落实。

(二)强化机制建设。要找准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整改措施实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运行机制,推动党管政法原则落实,树立干部队伍清风正气。建立健全组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司法监督和案件督办协调机制,带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现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三)强化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领导带头,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弘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精神,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始终。查摆问题要见人见事,整改问题要具体深入,防止敷衍应付,反对浅尝辄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内外结合,把抓好整治、总结提升、促进建设贯通起来,推动形成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纸上整治、虚假整治情况,对态度不认真、整治不彻底、履职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务实高效。

(四)坚持统筹推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三治三零”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做到教育整顿与政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021年4月3日

昔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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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昔阳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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