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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KTV聚众斗殴,18名男子过堂受审

2021-04-11 10: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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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源等18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旁听庭审,同时该案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网络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源等人在钦州市钦北区金百汇KTV包厢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张某源因为女孩子的问题和正在青城中央广场KIV喝酒的被告人梁某熙发生争吵,双方都扬言要找对方打架。当梁某熙得知张某源在金百汇KTV喝酒后,就和在场的被告人陆某等人商量,要到金百汇KTV和张某源打架,同时联系其他人准备工具。张某源得知梁某熙要过来打他后,也就和利某军等人商量,并叫人去准备刀、水管等工具,然后下到金百汇KTV门口等梁某熙等人。过了不久,梁某熙带人手持工具冲进金百汇KTV大厅,张某源等人在KTV包厢冲下来。后两帮人在现场对峙争吵,并互相持械开打。不久,派出所民警赶到,双方人员才逃离现场。在双方打架过程中,黄某的左手掌被砍伤,庞某头部被打伤出血,梁某身体多处被对方殴打。经鉴定,黄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张某源等18人持械聚众斗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历时2个多小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最后陈述阶段,18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娱乐。年轻人在娱乐场所中常常易因小事摩擦而心生不爽,逞强耍横,总想着诉诸暴力手段解决纠纷。在此提醒广大公民,受朋友邀约参与争强斗狠时,要冷静不要冲动,要规劝不要纵容,坚持以和为贵。如果朋友一意孤行,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及时控制事态,依法解决纠纷。

文字 | 黄文富

原标题:《深夜KTV聚众斗殴,18名男子过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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