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为民办实事】@所有人,你有一份交通安全警示请查收

2021-04-12 17: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

便民

利民

为民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走深走实,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翔安法院公布一批涉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助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警示一

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魏某无证醉酒驾驶一部小型普通客车,在路上行驶了约50米后,因醉酒停靠在两条道路交叉的路边趴在方向盘上休息,后因频繁触碰到喇叭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被附近居民报警处理。民警查获魏某后,经检测魏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8.92mg/100ml。

交通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魏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魏某被翔安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警示二

肇事逃逸一时“爽”

法律严惩没商量

杨某无证驾驶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某路口临时停车下客。郑某超速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该处时,与杨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损害后果。事故发生后,杨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认定,杨某无证驾车行驶至事故路口占道停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郑某驾车超速行驶至事故路口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致发生碰撞,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经评定,郑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对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交通安全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杨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并在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杨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翔安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警示三

离车未确保车辆停稳

溜车引发事故负全责

年某驾驶某物流公司所有的货车行至路边停靠,年某拉完手刹后下车离开未确保操作安全导致车辆向前溜车,撞上在一旁停车等候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身体多个部位骨折。交警认定年某应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责。

交通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定责准确,法院予以采纳。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依法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应由年某、某物流公司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翔安法院依法判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张某12万元、在商业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张某34万余元;年某、某物流公司连带赔偿张某医疗费中的非医保、鉴定费等费用。

警示四

多走几步莫跨栏

不让生命留遗憾

王某未走人行横道,而是穿过施工路段的围挡缺口,翻越道路中心隔离带横穿马路,不料却与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小轿车驾驶人和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调解,王某家属已从肇事车辆处获得赔偿款54万余元。现王某家属起诉事故路段的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在横过机动车道的时候,对于设置有人行横道的情况下应从人行横道通过,但其却选择跨越道路中心隔离设施横过道路,且未能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致本次事故发生进而抢救无效死亡,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工地现场预留缺口与事故的发生不能当然的认定存在因果关系,王某家属也无法举证证明施工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最终,翔安法院驳回王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所有人,你有一份交通安全警示请查收》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