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洱法院在行动(一)

2021-04-12 17: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编者按:近日,普洱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服务群众,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宁洱:线上线下快审快调

近日,宁洱法院快审快调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李甲与李乙于2018年协议离婚,因李甲未按协议支付孩子李丙的抚养费,作为李丙法定代理人的李乙只好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了法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李甲和李乙都是聋哑人,经济困难,沟通也困难,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社区,找到了同被告共同生活的亲属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一同来到了法庭的调解室,在亲属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由一开始的对抗,到最后能够互相体谅、互相让步,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为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宁洱法院为原告减免了诉讼费用。

近日,宁洱法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案件双方当事人朱某和李某于2020年3月3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债务中欠某信用社贷款由李某偿还,现该贷款已由朱某代为偿还,因此原告朱某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追偿,收到诉状后,经当事人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期间法官指导当事人注册、使用该平台,在法官与调解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在手机上完成电子签名后共同向本院申请司法确认,本案从立案、远程询问制作笔录、报批裁定书及送达工作,前后不超过一个小时,极大减少当事人诉累。

思茅:为民情怀洒乡间

近日,思茅区法院以“巡回审判开庭”与“送法进乡村”相结合,走进思茅区倚象镇下寨村,现场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害侵权纠纷案件,众多村民参加了案件旁听。

原告与被告的纠纷系因被告认为原告祖坟建在自家住房的院子,原告认为被告破坏自家祖坟感到家族受辱而引发。当地的村民小组、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该起纠纷在当地影响很大,经多次做工作,因历史原因,均无法化解。

现场开庭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以乡村乡土乡情和解为本,冒着风雨给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从后人的祭祀权到活人的生存权孰轻孰重,从本着重保护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到保护现实人的生存之道多个角度于情于理与原、被告细细道来,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在不影响原告祭祀的前提下建盖围墙,将坟墓与被告的房屋分割开的调解结果,让原、被告积怨已久一桩心事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中得以化解。

景谷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为方便群众诉讼,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职能作用,近日,景谷法院永平法庭在永平镇团结村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

该案双方当事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两个女儿。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原告鲁某某认为双方性格不和,感情已破解,遂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考虑到当事人李某某身患残疾,不便出庭应诉,承办法官遂决定巡回审理该起离婚纠纷,在当事人村委会就地办案,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地接触庭审、感受司法。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疏导。

江城法院:奔走千里,为民取证

近日,在审理一件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的案件过程中,江城法院干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远赴千里之外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调取了与案件相关且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此举不仅有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审判质效,也能帮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更是体现了江城法院用行动坚守初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司法理念。

江城法院到创建爱国卫生城市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2日,江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农科局到创建爱国卫生城市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

在环境卫生清扫活动中,干警们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优良作风,拿着扫把、垃圾铲等清洁工具,分工协作,有目的地对公交站台、垃圾箱及背街小巷、绿化带卫生死角进行打扫清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清扫,责任区卫生状况得以改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为民办事实,送法进乡村

近日,孟连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到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芒允组、陇海组、芒丙组开展法治宣传讲座。通过选取孟连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经营罪、危险驾驶罪及毒品犯罪等案例,为当地居民讲解有关常发生在身边人、身边事的刑事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治宣传提升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孟连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是畅通快捷、便捷立案窗口,当日登记立案率达96%。普遍推广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少跑快立;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宣传推广使用诉讼服务一体机以及孟连法院“一微一网一解纷”(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云解纷),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向当事人广泛推荐微法院平台,开通了跨域立案渠道,践行“四立”即“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截止4月2日,网上立案共计167件,其中微法院立案74件、微法院跨域立案59件、诉讼服务一体机立案34件、真真正正做到为民服务;二是根据法院一站式多元调解规定,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截止4月2日,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4件,调解成功11件。三是对案情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速裁审理案件,及时审理,截止4月2日,共办理速裁案件18件,均以调解结案,结案率100%。四是安排精通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助理专门引导、介绍法院职能、部门分工、诉讼程序,分流来访群众等。截止4月2日,共接待当事人250余人、律师130余人,接通电话280余次。

镇沅法院:组织开展环境清扫活动

为扎实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镇沅“三城”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努力营造干净、文明、宜居的人居环境。近日,镇沅法院组织干警志愿服务队,深入包保茶王社区林产品廉租房1、2、3、4栋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清扫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对责任区进行了全面卫生清扫,重点对楼道、庭院堆放杂物、小区楼道广告和绿化带卫生死角进行清除,使得责任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再次向住户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教育引导住户树立小区是我家,美丽靠大家理念。

法庭开到家门口,巡回审判暖人心

刘某某与李某于2000年相识,经过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原告以被告婚后对原告实施暴力行为,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与被告分居3年多,双方夫妻感情渐渐淡漠,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为由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被告都居住于振太镇,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在自己家调解,勐大人民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在承办法官应用法理、情理充分做足双方当事人工作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成功调解。

执行不分昼夜 办案脚步不歇

近日,镇沅法院执行局干警先后到振太、勐大、按板三个乡镇多个村组开展巡回执行案件10件,并把执行到的部分案款交付申请人(残疾人)手中,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诉讼权益。

截止目前,镇沅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含旧存)505件,审执结228件(其中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收案92件、结案91件),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墨江法院:法官上门促调解便民服务暖人心

近日,墨江法院通关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张某诉徐某某离婚案件的开庭当天,法官了解到被告因孩子在昆明上学无人接送而无法到庭,遂在电话中先对被告做调解工作,了解被告的真实想法后与原告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调解协议。

原告通关某宾馆诉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关法庭受理后,多次通知被告到庭领取应诉材料,但李某某一直未到庭,经法官了解,李某某因患结肠癌在昆明肿瘤医院化疗无法到庭,且由于患病治疗经济比较困难。针对该情况,法官在电话中对原、被告进行调解,从情理方面与原告进行沟通,为被告制定了分期付款的支付方案。在电话沟通基本达成初步的调解方案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主动前往昆明为该两案上门服务,促使两案得以顺利解决,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建房款“变现”农民工工资,诉源治理显成效

近日,墨江通关法庭受理了一批鱼塘镇坝老村梅子箐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批案件均属于未全额支付建房款问题。承办法官针对该系列案的性质、特点进行了综合分析,前移矛盾预防化解关口,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一是走村入户,了解矛盾纠纷根源。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该批案件未完全支付建房款是因为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故没有将余款兑付给承建方;二是多方沟通,制定有效调解方案。经调查了解,承办法官认为,如果让老百姓或承建方走鉴定程序,会进一步加大双方的经济负担,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经济负担,承办法官与老百姓及承建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由承建方酌情扣除部分建房款用于修缮加固房屋的调解方案;三是未案预判,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在走访过程中,还了解到承建方在建房期间雇佣了10名当地村民建盖房屋,至今还有部分农民工工资未兑付。承办法官又再次就农民工工资问题与承建方进行沟通协调,承建方表示,在收到建房款的第一时间就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以案释法,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类案集中审理,做到了在调解纠纷中释法,在说理中化解矛盾,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最终,受理的11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欠款农户当庭兑付了十余万元建房款,承建方收到该款后,又用该款现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签发:吕垠松 撰稿:各县区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洱法院在行动(一)》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