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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七)

2021-04-12 14: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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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中院:农民工讨薪多年 法院调解助力 现场追回工资17万元

近日,中卫中院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38位案件当事人当庭拿到工资。

本案纠纷系因中卫某公司在承揽一处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李某施工所致。李某在施工过程中雇佣周某等40余人务工,周某等38人因一直未领取到工资,先后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信访部门投诉的方式主张权益,均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后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周某等人向中卫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中卫某公司向其支付工资。仲裁委裁决后,中卫某公司不服该裁决,以该裁决书认定的工人工资不实由为,申请中卫中院撤销该裁决书。中卫中院在受理该起案件后认真了解案件情况,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调解无果后进行开庭审理。后法官在审查证据材料时,发现了个别工人工资确实存在多计算的情形,在找到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几位当事人表示只要能尽快拿到工资,愿意将主张的工资数额降低。为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揪心事烦心事,整体化解这起久拖不决的劳务欠薪争议,中卫中院再次主动给其他当事人和该公司做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以支付周某等38人17万元工资款达成和解,并组织双方当庭发放。

中卫中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的顺利化解,是中卫中院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工作的生动实践,是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力举措、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真实写照,彰显了正义保民生的司法温度,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吴忠中院:入基层 察详情 出实招 解民忧

近日,为助力行政机关文明规范执法,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动送法进机关,深入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座谈调研并实地解决矛盾纠纷。

座谈会上,法官对红寺堡区综合执法涉土地、违建类处罚类案件进行了梳理,就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会后,针对两起疑难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法官和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走访、勘察。经了解,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已经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分别作出了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的通知,如不按期履行将面临被强制执行并处罚款的处罚。但被处罚对象都有自行履行的意愿,只是确有客观困难暂时不能按期履行。根据上述情况,法官给予合理意见建议,获得了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和违法企业、群众的一致认可,使得两起处罚案件得到有效化解。随后法官对现场群众宣传了近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和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服务十项承诺,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

此次送法进机关,不仅增强了基层干部科学文明规范执法的意识,有助于行政机关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也从具体事情落脚,切实解决了当地群众的“急难愁盼”事,是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坚持“走在前、干在实”,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坚持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

兴庆区法院走进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主题党日暨进企业、邀请人大代表“开门纳谏”座谈会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门搞教育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4月10日,兴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彤伟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前往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阮世忠、赵建文、马光杰、赵耐香,银川市人大代表刘红梅、章志峰、张晓燕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及进企业、邀请人大代表“开门纳谏”座谈会。

主题党日活动中,李彤伟院长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徐荣光副院长领学“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与会党员按规定缴纳了党费。张志贤专委和范秀利庭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开展主题党课微宣讲。自治区人大代表、厚生记公司董事长阮世忠讲述了企业发展史和企业文化。同时,干警还观摩了企业的生产情况。

兴庆区法院同与会自治区、银川市人大代表、企业20余名员工代表开展座谈,填写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并就兴庆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法院工作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代表们踊跃发言,对当前兴庆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从基层治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6条意见建议。

李彤伟院长感谢与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他表示,对于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兴庆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梳理、跟进督办、及时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以诚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兴庆区法院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要求,将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优化民商环境的务实举措,以良好的司法服务为兴庆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金凤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前往基层听建议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落实为群众办实事,4月8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成军、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娟、西湖人民法庭庭长史建文一行来到金凤区丰登镇西新村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开展了以“金凤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

会上,杜成军副院长就金凤区法院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西新村村委会书记马彩琴同志就西新村社情、人口、近年来矛盾纠纷的多发点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到会的代表也针对近年来对金凤区法院工作的认识,以及在处理村集体成员中一些矛盾纠纷的案件谈了各自的认识。马书记针对一起因房产赠与引发的家庭矛盾案件,谈到了村委会在基层矛盾处理过程中的法治能力短板,也针对法院如何在案件处理中更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出了建议。

代表们表示,近年来,西新村的村民都搬进了社区化管理的楼房居住,但自我行为、思想意识等还存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情况,希望辖区法院、法庭的干警能多下社区、农村,针对近年来容易发生矛盾的涉及婚姻关系、遗产继承、房屋买卖等方面问题,多进行普法宣传,也希望法院能印制法律宣传册发放给村民,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杜成军副院长承诺,对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金凤法院虚心接受,能及时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不具备条件的,逐步进行解决,要用实际行动呼应群众关切,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心、走实。

永宁县法院:跨域立案,让万水千山不再遥远

“你们为了我的事情忙乎了一早上,我可以不用去遥远的新疆了,真的谢谢你们!”4月7日,永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的当事人连声道谢。

4月7日上午,家住永宁县的姜某带着诉状等材料来到永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据了解,2019年姜某的丈夫陈某雇佣司机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新疆巴州若羌县境内与谭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队认定高某无责任,谭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谭某虽已承担车辆修理费用,但并未对车上货物损失进行赔偿,故陈某欲将谭某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货物损失费等费用。

了解情况后,永宁县法院立案庭立即对姜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该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立案庭干警遂告知姜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此时的姜某面露难色,原来,该事故发生在新疆,被告住所地在江西,姜某希望到新疆法院起诉,但路途遥远,来回奔波十分不便。就在姜某一筹莫展之时,立案庭干警告知其可以发起跨域立案并立即帮助其与新疆巴州若羌法院联系,沟通后得知对方法院由于信号原因收不到网上跨域立案请求,因此,立案庭选择采用法院专递的方式寄送诉讼材料,至此,一封翻山越岭的快递出发了……

此案通过“跨域立案+法院专递”的方式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家门口起诉”,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

自启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永宁县法院作为协作法院立案40件,通过跨域立案的方式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就近参与诉讼,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与诉讼成本,真正践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

灵武市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事后回访总关情

近日,灵武市法院宁东法庭庭长李杨电话回访了其在一个月前处理的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案,了解施工方是否履行调解协议,房屋装修返工工程是否开工。电话那头的当事人满是感激,连声道谢。

一个月前,有两名男子在宁东法庭门口争吵不休。庭长李杨看见这一情况,急忙上前倾听安抚、平息争吵。劝导两名男子:“既然来到法院,就是希望通过第三方客观公正介入,辨明道理,将事情合理公正地解决,两位可以先平复一下各自的情绪,一一说明事情原委,我们可以先进行诉前调解,让争议得到便捷高效的处理。”两名男子听闻法官劝导后,情绪逐渐稳定,同意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室,两人对此次矛盾纠纷过程一一作了陈述,法官了解到此次纠纷源于边某找张某装修房子,工程竣工验收后2天,边某发现卫浴间的瓷砖掉落一块,认为装修质量不合格,要求张某将卫浴间所有瓷砖重新贴面,但张某称全部重新贴面工程量大,且自己的工程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故不同意返工。明晰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开始为二人详细解读了与此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双方当事人单独进行劝说和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同意对部分装修工程进行返工。

为彻底消除纠纷隐患,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法官遂决定了本次的电话回访。这些纠纷虽不算大,但都涉及群众的具体困难和切身利益,基层法庭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司法阵地,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认真回访案件,既发挥了专业优势,也体现了司法温度。

平罗县法院快速司法确认维护群众权益获好评

“谢谢你们,让我们不用花一分钱、少跑路、不用打官司就这么快拿到了赔偿款!”韩某的妻子感激的说。

事情是这样的,韩某是平罗县某公司的员工,2021年3在车间工作期间,因冶炼过程中发生喷炉,被喷出的物料严重灼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公司支付了韩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花费十余万元。但在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因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经平罗县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双方均申请要求平罗县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对双方询问、核实调解协议及证据材料,对调解协议的效力、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对双方达成的公司当场支付了韩某妻子剩余108万元的赔偿款,并承诺十日内会将韩某生前的一个月工资支付韩某妻子的协议予以确认。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司法确认不用支付任何诉讼费用,并且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凭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在进行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均对这种省钱又省力的纠纷化解方式给与了好评。

自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罗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司法确认这一诉前化解纠纷的有利抓手,及时将大部分案件化解在诉讼前,又避免了“调解到反悔再到调解”的不良现象发生,确保了司法调解的效力,还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享受到诉讼便利,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已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60件,真正让人民调解“软协议”变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硬裁定”。

同心县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为民排忧解困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把两项活动开展的落脚点放在严格依法办案和为民办实事上,多措并举,为民纾困难办实事践初心。

——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确保权利人实现胜诉权益。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案件以及长期未结的涉民生案件实行“三优先”原则,因案施策,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已终本的案件,逐案核查一次,实地执行了解情况。对县城东部偏远乡镇的案件,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方式,集中攻坚,提高执行效率。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网上公开拍卖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执行到位标的3043万。涉民生案件执行一周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5件,涉民生案件到位标的款59.51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做企业发展的守护者。涉民营企业案件一般都具有负债多、申请标的高、执行难度大的特点。同心法院执行的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申请执行中民光扶宁夏同心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三案中,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50余万元。经线上查控,被执行人中民光扶宁夏同心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线下调查发现中民光扶宁夏同心有限公司在同心县丁塘镇菊花台有4.4MWP光扶电站,因其属政策性扶贫项目,同心县人民政府拟回购该电站。对此,主管执行的院领导和案件主办人主动对接县发改局和扶贫办,送达协助执行材料,介绍中民光伏涉案情况。执行局人员三次参加政府回购电站协调会,解决回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就质权、抵押权、施工合同优先权及回购款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 。4月初,为三家民营企业执行案款2560余万元,并根据协议作出分配,保障了涉民生企业的生产经营。

司法救助补位“执行不能”。在执行罗某某申请执行马某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中,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罗某某等人又系建档立卡户,同心法院坚持不让脱贫户返贫,妥善化解执行不能。经执行人员主动走访调查,指导帮助申请人提交申请,全程为案件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让困难当事人充分感受司法关怀与温暖。2021年3月,共计救助3人次,救助金额17.38万元。

同心法院执行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盯“3+1“核心指标和其他重点指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中宁县法院:兄弟法院齐携手 异地执行破难题

叮铃铃……

“喂,您好!这里是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你好,我们是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我们现在在中宁县石空镇某停车场,我们要扣押一台装载机,受到阻拦,希望兄弟单位予以配合执行。”

执行局人员集合,一声集合口号响起,我们的执行人员,带齐装备,出动两辆警车,七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 ,在现场配合贺兰县人民法院三名工作人员,劝说3名阻拦人员和停车场工作人员,装载机得以胜利装车,保障了贺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

本次配合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彰显了“全国法院是一家,下好执行一盘棋”的执行理念。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中宁法院将一如既往对异地执行办案的兄弟法院进行鼎力支持。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微信号 : ningxiagaoyuan

介绍宁夏法院

传递法治声音

原标题:《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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