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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郁南法院严厉打击企业不诚信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净化市场环境

2021-04-12 17: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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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郁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近期成功对一间有不诚信经营行为的茶饮店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助力净化市场环境。

2020年2月29日,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管局”)在执法时发现郁南县千官镇某茶饮店存在一批过期食品原料,该店在明知过期的情况下,仍将其用于制作饮品出售给前来消费的群众。该茶饮店违法情节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市管局遂对其作出罚款决定。但经催告,该茶饮店仍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县市管局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月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我院执行人员依法对该茶饮店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罚款并传唤其前往我院执行局作询问笔录。2021年1月21日,在作询问笔录过程中,该茶饮店的经营者吴某添承诺会积极与县市管局协商分期缴纳罚款,我院执行人员告知其若没有积极履行义务则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故意拒不履行的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2021年2月5日,由于该饮品店经营者吴某添仍拒不缴纳罚款,我院执行人员遂前往吴某添的所在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被押送往县拘留所过程中,经执行人员的普法释法,吴某添才终于认识到错误,称其由于疫情原因无力一次性偿还4万元的罚款,经与县市管局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吴某添于当天缴纳了2万元的罚款。随后,我院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企业的不诚信经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对企业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责任。今后,我院将继续对企业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资产拍变卖等强制措施,净化市场环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郁南法院严厉打击企业不诚信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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