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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百年丨淄博党史大事记(1956)

2021-04-13 20: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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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1月

淄博市对资改造工作展开 9日至15日,淄博市委召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山东省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舒同在会议上的报告;市委统战部负责人传达中共山东省委和市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方案(草案);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全市前段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宣传教育情况及今后如何开展宣传工作发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对如何向私营工商业职工和私营者及其家属子女进行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计划。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代表大会,宣布批准棉布、茶叶、百货等10个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的申请。

全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 18日,淄博市委召开1300余人参加的市直各企业、各机关干部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作淄博市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市直各机关及各区委共抽调700名左右的干部,投入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窑业、机械、化工矿产、纺织、福利、蔬菜、食品、综合等8个行业委员会。19日,市政府邀请全市工商业者代表300余人召开座谈会,研究加速社会主义改造问题。21日,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私营工商业者纷纷申请实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博山区的棉布、陶瓷等10个行业,张店区的棉布、茶叶和周村区的百货、糕点等6个行业,全市木材加工、棉织、丝织、煤矿等28个行业已全部实现公私合营。博山、张店、周村区的个体手工业者3927人要求全行业合作化,占个体手工业者的76.2%。博山区的马车、自行车、钟表修理和皮革等12个行业被批准实行合作化。截至22日,全市48个综合行业(工业22个、398户,商业26个、741户)先后全部批准按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全市基本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历史任务。23日下午,淄博市各界人民2.5万余人在博山人民广场举行庆祝大会。

中共淄博市委加快农业合作化进度 24日,淄博市委制定《关于执行毛泽东主席十七项指示的初步意见(草案)》。《意见》指出,截至1月18日,全市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77%。要求在此基础上,春耕前全市基本上实现农业合作化。关于并社问题,要掌握先并社后升级的办法,条件成熟的社,可并社升级同时进行。

全市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26日,《淄博工人报》报道,淄博市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于25日前全部完成。被批准按行业组织起来的个体手工业者达7428人,连同过去组织起来的共有1.7万余人。为及时做好扩社、建社的准备工作和生产安排,各区都按行业分别成立筹备委员会或小组。

市委召开企业党员干部会议 26日至2月2日,市委召开厂矿企业党员干部扩大会议。国营、地方国营厂矿党政工团的负责人、车间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积极分子等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中央和毛泽东对工业生产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指示和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山东省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1956年厂矿企业政治工作规划(草案)。会议交流安全、生产和关心职工生活疾苦,转变领导作风等方面的经验,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各厂矿重新修订1956年的生产计划。

2月

淄博市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 4日,《淄博工人报》报道,淄博市郊区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截至1月30日,建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391个,占郊区总农户的82.7%,其余5998户初级社社员正在酝酿转为高级社。

市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建立 7日,市委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作为市委领导下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由12人组成,王士超任组长,张欣荣、贾东明任副组长。

市委决定在政府、合作社领导机关建立党组 11日,市委发出《关于建立党组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党章第9章第60条的规定,决定在政府、合作社领导机关建立党组。市手工业管理局、市郊区供销合作社、市人民法院、市计划委员会、市粮食局、市邮电局、市劳动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地方工业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支行、市人民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党组相继建立。

市委成立知识分子领导小组 15日,市委成立由蓝名述任组长,孙卓云、贾巨川任副组长的知识分子领导小组。3月25日至27日,市委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127人参加会议。座谈会贯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听取与会知识分子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总结检查和部署全市知识分子工作;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作总结发言。

市委设立三个部 17日,市委发出《关于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基本建设部任务、工作范围及组织机构的通知》,市委决定设立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基本建设部,撤销原市委工业部。国营工业部管理国营生产厂矿企业(包括中央各部管理的公私合营厂矿企业);地方工业部管理地方国营厂矿企业(包括公私合营厂矿企业、非工业系统的工厂)、手工业及交通运输业;基本建设部管理基建企业单位(包括国营、地方国营的建筑安装企业、地质勘探队、建井工程处),并协助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在各有关的厂矿企业中,检查党的基本建设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

淄博市第一届农业生产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召开 21日至26日,淄博市第一届社会主义建设农业生产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召开。453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士超、市长张哲民和市委生产合作部部长王佩珍分别作报告。会议总结1955年的农业生产工作,研究和讨论1956年的农业生产规划,交流增产经验;评选和奖励25个丰产社和模范人物,选出2个先进个人和5个先进集体为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农业生产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3月

市委召开干部工作会议 8日至10日,市委召开干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1956、1957两年及到1962年干部工作规划的指示和市委的贯彻落实意见,着重检查批判干部工作中的保守思想,讨论研究如何制定干部工作全面规划和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等问题。

市委制定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的规划 12日,市委制定《关于在今明两年内完成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的全面规划》。《规划》要求,分期分批开展肃反运动。据统计,全市应参加肃反的共有58个单位、6.18万人,分4批进行。第一批市委直属机关、中学教职员、博山区小学教员等2779人,1955年8月开始,预计1956年3月底完成。第二批1.43万人参加,从1955年12月开始准备,1956年10月结束。第三批2.65万人参加,5月开始至1957年3月结束。第四批1.95万人参加,12月开始准备,至1957年10月结束。

淄博市监察委员会组成 12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对淄博市监察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作批复:淄博市监察委员会由王士超等15人组成;王士超、王磊、杨好义、吴玉恒、孙圣范、张欣荣、赵鹏为常务委员;王士超为书记,王磊、杨好义为副书记。

市委制定接收地主、富农入社问题的意见 12日,市委制定《关于接受地主、富农入社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在一、二类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均可接收地主、富农入社,并根据他们的表现,分别确定为社员、候补社员或由乡人民委员会交合作社管制,三类社暂不接收他们入社;对地主、富农子女,土改前不满18岁或在土改前就参加劳动且在家庭中居于被支配地位的,应允许他们入社,称为农民;仍为社员或候补社员的,在入社后一定时期内,均不得在社内担任职务,但在劳动中应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给他们以应有的劳动所得。

全市党的基层组织普遍召开党代会 20日至4月24日,全市70个区委、党委、总支和支部先后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听取和讨论党委(支部)的工作报告,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举新的党的委员会和出席市党代会的代表;批判党内普遍存在的右倾保守思想,对某些干部的官僚主义、违法乱纪等不良思想作风进行批判。

淄博市商业政治工作会议召开 21日至25日,淄博市商业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中共山东省委第二书记谭启龙在全省商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市委《关于1956年商业政治工作规划意见》。市委副书记王士超讲话。

市委召开全市工业会议 29日至4月2日,市委召开全市工业会议。各厂矿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各区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和讨论省委工业会议精神,市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作关于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竞赛运动、知识分子问题及加强党在劳动竞赛运动中的宣传教育等问题的发言。

4月

市委作出关于加强对人民委员会领导的规定 2日,市委作出《关于加强对人民委员会领导的规定》。《规定》要求,除重大方针、政策问题需经市委讨论决定外,属于国务院、省人委的业务工作,政府可贯彻执行,不必事事都报市委讨论决定;分工的市长要各负其责,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应分工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积极性,使非党领导干部有职有权,有的会议可吸收非党市长、局长、科长列席参加;发挥各局、科党委、党组的作用,支持监督行政工作的贯彻执行;要建立会议、汇报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成立 10日至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博山召开。委员会由137名委员组成。市长张哲民致开幕词,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作政治报告,贾东明作筹备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大会提案审查报告和选举办法及大会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政协淄博市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选举郑子久为主席,贾东明、高捷卿、刘中和为副主席。

淄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6日至20日,淄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博山召开。出席代表267人。市政府各局、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选举市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市长杨德贵致开幕词;市长张哲民作《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致闭幕词。会议选举张哲民为市长,王佩珍、陈树声、杨德贵、贾巨川、李志超、李焕章、李干为副市长,丁瑞材等19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王林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工作报告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委制定关于在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社中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17日,市委制定《关于在公私合营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健全党支部与配备党务干部的意见》。《意见》要求,在400人以上的厂、社配备专职党群干部4人,即正、副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在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厂、社配备党群干部1至3人;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厂、社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1人。

5月

中共淄博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4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博山召开。应到代表455人、实到452人,列席代表76人。会议讨论和审查市委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淄博市委员会和出席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蓝名述致开幕词,王士超代表市委作《工作报告》,王磊作《监察工作报告》,通过大会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由27人组成的中共淄博市委员会,选举王士超为市委第一书记,张国中为第二书记,张哲民、郑绍文为副书记,并选出出席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45人。大会指出,根据党中央“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全市今后的任务是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全面提前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淄博市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27日至6月1日,中共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召开全市第一次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矿、交通运输和基本建设部门中党的监察工作的意见(草案)》和市监察委员会《关于1955年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和今明两年的监察工作规划》。

6月

市人委发出加强手工业工作的指示 4日,市人委发出《关于加强手工业工作的指示》。《指示》对健全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生产管理、民主管理、合作社干部、社员工资及私有生产资料作价入社等问题,均作原则规定。

中共山东省委在桓台建立小麦丰产和水利示范区 6日,山东省委发出《关于建立农业增产示范区的通知》,决定在桓台建立小麦丰产和水利示范区。

7月

中共山东省委公布王士超等人的职务 25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公布省、市(地)委部分负责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公布:经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王士超任中共淄博市委第一书记,免去其淄博市委副书记职务;张国中任中共淄博市委第二书记,免去其冶金工业部五〇一厂党委书记职务;张哲民任中共淄博市委副书记仍兼市长;郑绍文任中共淄博市委副书记。8月29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批复,省委8月23日常委会批准:中共淄博市委员会由王士超等27人组成;仍以王士超为第一书记,张国中为第二书记,张哲民、郑绍文为副书记;由王士超、张国中、张哲民、郑绍文、陈宝玺、张欣荣、王佩珍、崔景仙、王立亭、王磊、于福泉等11人组成常委会;王树芝等7人为市委候补委员。

8月

淄博市工资改革全面展开 15日至17日,淄博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召开工资改革会议。3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和省工资会议精神,传达市委《关于在工资改革中政治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各单位针对当前工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具体地向广大职工进行工资改革方针、政策的宣传,正确地执行工资改革政策,贯彻按劳付酬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改革办公机构,制定工资改革方案。

9月

郑子久调离淄博 21日,中共山东省委通知公布:经中共中央批准,郑子久任中共山东省委国营工业部部长,免去其淄博市委书记职务。

10月

市委贯彻中共八大会议精神 20日,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学习和宣传问题作部署。会后,各单位传达学习党的八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并在群众中进行宣传。11月9日,市委作出《关于厂矿党委、区委及直属单位、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八大”文件的指示》。

市委调整审干委员会成员 27日,市委通知公布,经市委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对市委审干委员会进行调整。市委审干委员会由9人组成,陈宝玺、曹明楼任正、副书记。

淄博市党的组织发展状况 30日,《淄博工人报》报道,据淄博市委组织部的统计,到6月底,全市有1.71万名共产党员(其中有3075名是1955年建市后发展的)和752个党的支部。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基本建设领域9644名,农业领域2982名,财贸领域903名;文教领域633名;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领域2590名;其他领域348名。全市国营、地方国营厂矿企业中都普遍建立党的组织;在农村每个乡也都基本上建立党的组织;在公私合营企业和手工业合作社(组)中,大部分有了党的组织和党员;少数民族党员60名。

11月

全市农村干部会议召开 10日至14日,市委召开全市农村干部会议。会议肯定全市超额7%完成省委所定“四年超额完成五年计划”的任务所取得的重大成绩,指出存在的缺点。会议确定冬季农村工作应以生产、整社为中心,并通过生产整社做好秋季分配、粮食征购、乡选、扫盲和兵役等各项工作。在生产方面,既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又不能忽视副业生产及发展多种经营,以保证增加社员收入。

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30日至12月1日,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市委各部委、各区委及各厂矿、中等学校党委、总支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第一书记王士超传达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当前几项工作的意见。

12月

淄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20日至25日,淄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博山召开。255人出席大会。大会听取王佩珍作的《淄博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财政局作的《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大会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的淄博市人民委员会(简称淄博市人委),委员19人;张哲民当选为市长,王佩珍、陈树声、杨德贵、贾巨川、李焕章、李干当选为副市长。

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20日至25日,淄博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党的八大代表、市委第一书记王士超传达党的八大精神;市委国营工业部部长传达中共中央《关于企业领导制度的决定(草案)》及李雪峰关于该问题的报告;市委书记处书记郑绍文传达市委关于第三季度工业生产政治工作报告和11月至春节前的工作意见;王士超作会议总结。

原标题:《庆祝建党百年丨淄博党史大事记(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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