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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2021-04-13 15: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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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冀人社字【2020】30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确认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期。
二、认证方式:以自助认证为主。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安卓手机下载“沧州人社”APP-安装-打开-提示立即升级-立即升级-安装-打开-热点功能中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码-刷脸认证-未认证中去认证-刷脸眨眼-认证成功。
2、安卓手机扫描认证二维码下载“沧州人社”APP,操作步骤同上。
3、无法进行自助认证的,可通过其他方式线下认证。
三、对于在认证周期内未认证人员将予以暂停待遇发放处理。
四、有以下“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情况的待遇领取人家属或所属单位应及时上报,停发养老待遇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职工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情况包括:死亡、失踪、服刑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未及时上报造成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属于诈骗行为,冒领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认证咨询电话:0317-6721155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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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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