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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丨又见教练车酒驾,这位司机有点“飘”

2021-04-13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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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1日,延边州交警支队延吉大队开展夜间查处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更值得一提的是该违法行为人驾驶的是一辆“教练车”。

当日晚间20点35分,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北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柳青街开展夜间查处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吉“H2***学”号小型轿车沿延吉市柳青街由南向北行驶时,河北一中队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金某有涉嫌酒驾的嫌疑,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北一中队进行进一步测试。后经呼气式酒精测结果为24mg/100ml,驾驶人金某涉嫌饮酒驾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示: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酒后驾驶教练车,后果比酒后驾驶普通机动车更严重得多。教练车在非教学情况下不可以作为私家车使用,教练车必须在规定路线进行训练使用,在非教学情况下不得私自使用教练车。但如果酒后驾驶教练车,不管当事司机是否为驾校教练,都将按照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将处行政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将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此外,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当事司机将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会以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一线微观丨又见教练车酒驾,这位司机有点“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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