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校园食品安全,我们共同守护

2021-04-13 23: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校园食品安全,我们共同守护

为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有效推进云霄县域内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保护在校生健康成长,4月13日,云霄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检察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对学校的食品安全和环保工作开展检查。

01

细致检查,保障学生就餐安全卫生

联合检查组对学生食堂的餐具消毒、食材存放、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情况、防虫防蝇防鼠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现场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

对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检查

对食材存放进行检查,并现场取样

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02

全面排查,整顿校园周边食品经营

联合检查组全面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经营环境卫生情况,以及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五毛钱食品”等。

现场对商店售卖食品进行检查并取样留证

03

专业引导,规范学校环境安全保护

为守护绿水青山,强化学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检查组对学校食堂油烟、废水排放、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建议学校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

对校园周边油烟、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04

快速检测,依法鉴定取样物品

借助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查组对检查中取得的样品进行规范检测。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下一步,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规范执法,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孩子们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校园食品安全,我们共同守护》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