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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事迹汇编】孙晴:惟精惟一 允执厥中(柳河县法院)

2021-04-13 2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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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教育”,组织好“远学政法英模,近学身边典型”,用榜样力量激励法官干警奋发有为、担当作为,弘扬新时代政法干警新形象新作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期间集中选树了10名政法英模,供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学习。

这10名英模当中,有在抗击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通化高质量发展、平安通化、法治通化、边境安全、化解矛盾等方面工作中抗重担、打硬仗、敢担当、善作为,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可喜成绩的;有近三年来通化市及全省、全国获得表彰奖励的基层一线干警,涌现出来的政法先进典型。希望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广泛学习他们的奉献精神,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惟精惟一 允执厥中

孙晴,女,满族,1986年12月25日生,中共党员。历任柳河法院法官助理、法官,现任柳河法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第四党支部支部书记、柳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该同志连续多年被授予柳河法院先进个人、县优秀公务员、通化市优秀团干部、县优秀巾帼志愿者等称号。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不仅在政法队伍内部有良好的反响,在群众中也有非常高的评价。

信念坚定、忠诚履职

孙晴同志时刻紧跟上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脚步,始终对自己的思想理论学习保持紧抓、严抓的状态,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以来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服务意识、看齐意识。作为一名支部书记认真履职,抓自身思想建设的同时紧抓支部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要求,拓展支部活动内容,在本部门以党员先进带动部门工作。尤其在疫情期间,孙晴同志带领所在的柳河法院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了大量排查、卡点执勤、协助核酸检测等工作,充分突出了党员的先进性、模范性、奉献精神。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孙晴作为一名法官,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深知手中的司法权来源于人民群众也应受益于人民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孙晴同志从事执行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兑现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名人民群众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待当事人有耐心、讲方法,对于案件办理流程、法律释明等工作尽力做到位,让群众多一些满意、少一些误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对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积极倾听,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方式。该同志努力化解多起执行积案,获得了群众的满意和认可,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更是加大重视程度,在执行局组成专案组专门办理化解。柳河法院的执行工作趋向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严格执法、能动司法

孙晴同志严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杜绝一切人情案、金钱案。该同志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形成多项便民利民制度。2019年在孙晴同志的带领下,柳河法院执行局在疫情期间推行线上执行,为了减少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积极通过线上手段推进执行工作,并通过微信群等线上方式推行线上执行和解,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孙晴同志创设性开展执行前调解工作,本着重建社会诚信、善意执行的理念设立执行前调解制度。制定了《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前调解实施方案》,对何种案件拟导入执行前调解、具体调解程序、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由执行前调解团队对新收案件实行严格立案审查制,通过“双层过滤”严把立案关口。对涉企执行案件,本着助力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的基本精神,加大执行前调解力度,设置合适的履行期限给涉执企业预留生存发展,采用“活封”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无需缴纳执行费减轻企业负担,并且减少涉执案件对企业造成的“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不良社会影响。

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该同志对于重大、疑难、矛盾激烈的案件主动承担,积极化解,参与并办理多起柳河县域内涉及重点民生问题的案件,面对困难能够迎难而上,在年轻干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坚持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促进自警自励,以学习增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反复研读《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深挖自我思想根源,严守廉政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高度的廉政自觉性和强烈的事业责任心。严把“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加强对家属及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利用手中职权插手案件,不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私利,树立良好家风家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下工夫,管住自己、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原标题:《【政法英模事迹汇编】孙晴:惟精惟一 允执厥中(柳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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