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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海晏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开门 大接访、登门大走访”活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和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纯洁队伍、改进作风,不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海北州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教育整顿试点经验做法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开门大接访 登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海晏县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海晏县公安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开门大接访、登门大走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5月15日,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登记汇总反映问题的单位、群众及具体事项。5月16日至6月15日或按照工作需要,集中随时安排接访和走访事宜。
二、接(走)访对象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广大群众。
三、接(走)访人员
视预约、受理等各方面情况,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海亮同志集中接访,并会同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走访活动,派出所长接走访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同步进行。
四、地点
根据来访群众及事项的所属地区、办结要求等,集中接访地点安排在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走访主要应来访单位部门或群众的要求,可具体指定走访地点。
五、接(走)访的主要内容
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海晏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存在的下列行为:
(一)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二)存在“六大顽瘴痼疾”的行为。(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三个规定”,即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包括公安部印发的相关规定。
六、预约及接(走)访须知
(一)请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致电预约,提供单位名称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反映问题的大致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由专门工作人员登记在册。
(二)请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在工作日内保持通讯畅通,由工作人员通知集中接访和具体走访时间。接访或被走访时,请真实提供反映问题的有关材料。
(三)多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推选3-5名代表,集中安排接访或走访。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
1.公安机关已明确答复或办结的;
2.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
3.无实质内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4.匿名反映问题的。
(五)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营造有序接访走访、和谐接访走访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其他有关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致电预约:工作日8:30至18:00。
海晏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办)0970-8631991。
感谢对海晏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晏县公安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教育整顿】海晏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开门 大接访、登门大走访”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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