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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当事人消除十五年“心头大患”这位女法官被点赞!
2021-04-14 19: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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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法官,要不是你们认真负责,跑了一次又一次,恐怕我现在都找不到被告……”
于某感激的对赵法官说道。
案情经过
原告于某与被告刘某、马某于
2006年5月12日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
购买登记
在马某名下的房屋一处,
同时
协议约定在办理房照过户时,
由刘某、马某
协助于某办理。
此后于某
欲为该房屋办理房照时,
刘某、马某已更换电话联系方式,
始终找不到人,
故于2021年3月4日诉至法院。
本案受理后,本着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对每个案件认真负责,赵法官多次到公安局、政务大厅、派出所查找刘某、马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联系上刘某、马某。在赵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不断做二人的思想工作后,最终刘某、马某从外地赶回协助于某把房屋过户手续顺利过户完成。
通化县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民事庭将队伍教育整顿和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本案在赵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让当事人于某推迟15年心头大患,从立案到撤诉仅用五天的时间就化解了,这充分的体现了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为人民着想、对人民负责的本色。
撰稿:刘美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当事人消除十五年“心头大患”这位女法官被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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