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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审判走基层 便民普法见实效

2021-04-14 11: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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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4月13日一早,镇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干警驱车70余公里到田坝乡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明、李某平失火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被告人张某明到他家位于田坝村大马厂小组“大沟山”的责任山采松脂时发现在自家责任山干沟边一棵小树上有一包夜蜂,3月31日中午,张某明到田坝村大平掌小组“卢家垭口”找到在当地采松脂的被告人李某平后邀约其一起去烧蜂,烧蜂过程中由于周围杂草茂密,把周围的杂草引燃引发森林火灾,经当地村民参与扑救后,火灾于当晚19点40分左右被扑灭。经对现场过火有林地面积进行鉴定,得出此次森林火灾共造成当地村民18户农户的思茅松人工林和天然林的林木不同程度损毁,过火有林地面积达3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本案因系护林防火期发生的案件,法庭邀请了当地的护林员、村民代表等10余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因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

通过巡回公开审判,使旁听众受到了法律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护林防火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庭结束后,接着与检察院、田坝乡司法所共同给旁听群众开展了一堂以案释法的法治进乡村法律宣讲,吴副院长对护林员护林防火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及严格防止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涉野生动物犯罪、毁林种茶、交通安全、电信网络犯罪预防等案件进行了宣讲,通过讲身边案例的方式向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旁听代表们纷纷表示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和法律宣传,深受教育启发,下一步将向所在村组的群众传达好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案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是主动服务群众,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我院除了勐大镇及者东镇两个法庭外,已在未建法庭的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案件,实现巡回审判全覆盖,达到审理一件,宣传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图片|李沁洋

排版|尚子琳

文字|刑事审判团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审判走基层 便民普法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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