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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调解、执行样样有!崇左法院司法为民出实招(三)

2021-04-14 21: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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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崇左法院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涉民生专项执行、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 扶绥法院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形式,深化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把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工作做到最基层第一线。4月8日,扶绥县人民法院作为牵头部门组建法治巡回宣讲党员先锋队,组织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渠黎镇政府在渠黎镇渠新村开展“扶绥县2021年农村法治巡回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扶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渠黎镇政府宣讲团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向群众讲解、宣传关于征地拆迁、矿产资源、林业、法律援助、农村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庭长李庆以其审理过的原告刘某诉被告笃邦村民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三个案例入手,以案释法开展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案例推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宣讲团各成员也就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了宣讲,推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以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支持参与推动乡村振兴。

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

签字承诺做守法公民

4月13日,扶绥县人民法院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林业局、中东镇政府在中东镇三哨村联合开展第二期“扶绥县2021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当天下午,扶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中东镇政府宣讲团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就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扶绥法院中东法庭庭长黄赵伟作为主讲师以案来解释法,以其审理的相关土地拆迁征收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群众对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宣讲会上,宣讲团各成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就征地拆迁、林业、矿产资源等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现场还进行了互动问答式普法,走出普法新路子。在法律知识问答环节,通过我问你答,有奖竞答的方式,群众踊跃参与知识问答互动,在欢声笑语中把普法知识印心中。

活动最后,宣讲团邀请三哨村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三哨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均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活动让其对有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并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进行了发言。黄赵伟庭长针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相应法律方面的解答。

● 大新法院 ●

4月9日,大新县法院下雷法庭调解室的桌上,整齐摆放着被告带来的20万元现金,在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清点确认钱款并完成交付,一起长达8年的合同纠纷就此化解。

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25日,原告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某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黄某将其所有的位于硕龙镇的某地块转让给原告用作旅游酒店开发建设,转让款为52万元。在协议签订前后,原告共支付给黄某47万元。后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友好解除协议。但,原告多次催促黄某退款,黄某却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退还并将地块出租给他人使用至今。经原告的多次催款 ,2020年8月19日 ,黄某向原告出具确认书确认收到原告47万元,并承诺于2020年底归还大部分欠款 ,但黄某并未如约还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原告遂于2021年2月将黄某诉至法院。

承办该案件的下雷法庭赵庭长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偿还原告欠款47万元,定于2021年4月10日前偿还20万元,余款27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还清。

● 江州法院 ●

实施保全措施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被转移和隐匿的风险。江州法院执行局快速、高效办结了一起诉讼财产保全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东莞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某鞋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江州法院,为避免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经审查申请材料后作出保全裁定,裁定对被申请人广西崇左某鞋业有限公司厂内的一批设备实施查封。案件移交执行局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按照裁定书实施保全措施,因查封财产数量较多,执行干警利用两天时间终于完成了保全措施。

● 龙州法院 ●

“很满意,效果很好,速度也快!”当被问及对纠纷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时,当事人蒙某一个劲儿地为龙州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点赞。

2020年,因大新至凭祥高速路项目建设征用到龙州县龙州镇塘巧村的地块。该地块中,部分在2020年龙州镇塘巧村噤塘屯集体和塘巧村岜凌屯集体的权属纠纷中未进行确权,部分是四个农户开荒出来的地块,塘巧村噤塘屯和岜凌屯均主张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四个农户也主张自己的权利。围绕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各方引发了激烈的矛盾纠纷。2020年期间,龙州镇政府、龙州镇司法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均无果,纠纷化解陷入僵局。

2021年初,龙州县人民法院全县每一个乡镇均设立了一个法官工作站,旨在与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协同配合,共同对辖区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止纷于诉前。

接到龙州镇政府、龙州镇司法所发来共同调处该纠纷的邀请后,龙州法院龙州镇的“法官工作站”积极与司法所、镇政府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同对这起土地补偿款纠纷进行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该镇“法官工作站”的吴文伟法官以“第三方”参与的身份认真聆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并适时辨法析理,表达意见建议。起初各方都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三次到现场,协助司法所、镇政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同商量解决方案和对策,最终各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征用地块中其中8个地块征用后产生的征地补偿款归蒙某某等4个农户所有;其余2个地块征用后产生的征地补偿款由噤塘屯集体和岜凌屯集体对半平分。

“由于土地涉及到农民根本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各大范围的诉讼和社会矛盾。”参与调解的吴文伟法官介绍道。

● 扶绥法院 ●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政在发放仪式上讲话。他指出,2021年,龙州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0件,执行到位金额579.37万元,本次集中仪式共发放金额为49.87万元。今年以来,龙州法院执行局始终将执行工作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坚持“办实事,开新局”,切实把执行工作成果融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来,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化解涉民生案件的新期待,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真正将“纸上权利”即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会后,申请人卢某给执行法官送上了一面印着“鞠躬尽瘁为人民 两袖清风执行官”的锦旗,他激动地与法官握手并连声道谢:“真的万分感谢!我这人不会说话,只能用一面锦旗来略微表达我对法官的感谢之情了。”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法院执行局聚焦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收案后,通过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住所地送达文书、线上办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强执行、保民生”,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此外,执行法官还与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谈话、了解对法院工作的看法,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查找、梳理在执行办案、为民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力求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 宁明法院 ●

4月7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讨勤来到“一村一法官”挂点村东安乡百合村、双棒村开展“一村一法官”讲民法、访民情、化民忧活动。

在百合村向村“两委”干部宣讲《民法典》

在双棒村向村“两委”干部宣讲《民法典》

活动现场,郑讨勤副院长使用通俗易懂的壮语向村“两委”干部宣讲《民法典》,重点围绕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山林纠纷、土地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内容展开,将法律条文具象化成通俗易懂的案例,以“唠家常”的方式拉近了与村“两委”干部的距离。

同时,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门整顿”的要求,宣讲结束后,郑讨勤副院长向村“两委”干部征求对法院工作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随后,郑讨勤副院长来到百合小学,向校长和老师们了解近年来学校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校园暴力欺凌等情况,进一步了解学校普法需求,为下一步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奠定基础。

活动最后,为了让村“两委”干部学习理解、学以致用《民法典》,方便今后解决在群众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郑讨勤副院长向百合村、双棒村村委赠送《村民的民法典(插图版)》书籍。

来源:崇左法院综合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调解、执行样样有!崇左法院司法为民出实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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