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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公开承诺
为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东丰县公安局现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公开承诺如下:
1.实现规范文明养犬。落实《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公安局牵头推动城市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犬只登记、免疫、管理等相关规定,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共创文明和谐生活环境,年底前收到明显效果。
2.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县内考试。力争在2021年5月30日前实现小型驾驶证在县域内考试,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驾驶证考试往返多、路途远的问题,结束我县人民群众只能异地考取驾驶证的历史。
3.开展民生“小案”集中攻坚行动。聚力“盗抢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服务保障民生,坚持快破“小案”,多破串案,有赃必追。年底前,民生“小案”破案率和挽损率明显提升,让人民群众更有保障。
4.实施网格化防范诈骗宣传。建立由社区民警、网格员、楼栋长、村辅警、村民小组长、平安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村屯)网格大体系,积极发动群众加入社区(村屯)微信群,做好县公安局抖音、快手公众号网络宣传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推送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信息,入户宣讲防诈骗常识,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实现预警更加及时,防范更加精准。
5.实施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改进执法执勤方式,规范执法和人性执法相结合,对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且驾驶人当场改正,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的,实行首次提示警告、二次依法处理。
6.交通“四项服务”在农村落实。加快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交管业务向基层派出所延伸。年底前,在横道河派出所、那丹伯派出所增开交通服务窗口,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损毁补证、遗失补证、六年内免于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四项业务,方便边远乡镇居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领、补办等高频交管业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7.实施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电动车、两轮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在学生上下学、早晚上下班时段,增派执勤警力,疏导重点路段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8.实施“阳光警务”工程。提升接处警立案质效,对拨打110的有效报警人,实行电话回访。对到办案单位报案的,做到立案有回执、破案有回告;不予立案的要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
9.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及时发现和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婚恋纠葛等隐患,有效遏制“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实现因矛盾纠纷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双下降”。
10.深入开展帮扶救助公益活动。以党团活动和志愿者服务为载体,开展帮扶救助对接社区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等活动,展现东丰公安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原标题:《东丰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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