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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延平区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1-04-15 20: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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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只有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都得以成长成才,才能描绘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

细化监护人职责,呵护“留守儿童”;加强监管,防止沉迷网络;强化学校报告义务,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有很多亮点,包括充实总则规定、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新法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今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连日来,为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南平第一中学紫云岗校区和水东学校,为中小学生作法治专题讲座,普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

全省优秀法官、民一庭庭长朱秀敏及民一庭法官助理王舒婷精心制作课件,通过以案释法、课堂互动、寓教于乐等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普及涉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文明上网等法律法规知识,倡导同学们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在互动时,孩子们踊跃答题

课后,延平区法院邓琪辉副院长一行与南平一中老师交流校园法治宣传工作

“祖国的花朵,离不开法治的阳光雨露。”从近期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要法律,到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成立6个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等,无不是“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这些法治努力涓滴成流,终将浇灌出美丽的未来之花。

原标题:《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延平区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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