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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喜报】全省优秀案例——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2021
喜报
近日,周宁县检察院办理的许某某与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过户检察监督案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秀案件!
2020年11月,当事人许某某将写着“情系民心 化解争议”的锦旗送到周宁县检察院,感谢该院解决了困扰其10余年之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问题。
一面锦旗,
诠释了我们的司法公正
一面锦旗,
激励着我们继续前行
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面锦旗的故事!
案情回顾
2006年3月,许某某与孙某某(已故)的妻子、儿子及儿媳签订《售房合同》,购得孙某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并于同年7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而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因历史原因一直未取得。2010年10月,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审批下来却登记在孙某某名下,许某某遂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原周宁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该局以土地使用权拥有人孙某某已经死亡无法办理为由不予受理,导致许某某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长期无法解决。
2020年6月,许某某到周宁县检察院寻求帮助。为查清案情,承办检察官走访周宁县公证处、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取证,并查找相关法律规定。经核实,该涉案房屋所有权已由孙某某名下变更至许某某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也应变更至许某某名下,承办检察官认为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许某某的申请不予受理存在不当,遂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
同时,为避免涉案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引发新的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召集许某某与孙某某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2020年9月,许某某成功办理涉案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取得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困扰许某某10余年之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周宁县检察院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办案中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第二检察部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喜报】全省优秀案例——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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