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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

2021-04-15 11: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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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中院:马上就办,让司法服务更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

银川中院立案庭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让“马上就办”和“大抓落实”成为服务诉讼当事人工作的主基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便民、惠民,赢得了诉讼群众的赞誉。让我们看看近期发生在银川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四件生动事例。

远隔千山万水 也能立案执行

“路院长您好,我是台州市某高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现案件已生效,现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代理人在上海执业,尤其现在疫情期间,不方便来贵院现场审核、立案,代理人建议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贵院,通过邮寄立案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一生效判决的代理人从上海写给银川中院路华院长的信,中院立案庭收到该来信来访处理单后,立即与上述代理人进行了联系、沟通,告知其将判决书、授权手续邮寄至中院,其余执行立案手续将协调后办理。

收到回复后,对方惊喜又赞叹,称没想到银川中院会这么快给以答复,也没想到一封信就解决了一起标的上千万元案件申请执行的大问题,银川中院的效率太高了!

高效委托送达 助力兄弟法院

“您好,我们有一份诉讼文书需要送达,当事人在银川,但是地址存在问题,想委托银川中院代为送达。”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受理的原告广州某公司与被告宁夏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住所地在银川市辖区,4月6日下午临近下班,天河区法院联系委托银川中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接到天河区法院的委托送达函后,立案庭第一时间就如何顺利找到被告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次日上午一上班,送达人员便根据新地址找到被告进行送达,同时告知了被告的诉讼权利、义务及消极应诉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按时按要求应诉。送达法官的耐心解释让被告消除了疑虑,表示一定要按法官的要求去做。送达成功后,银川中院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天河区法院,该院没想到银川中院这么快就完成了委托送达,非常高兴。

畅通审执通道 践行“马上就办”

“我们的案子都四个月了还不给立案,4月12日评估报告就到期了,如果过期还要花几十万元评估,这个损失谁来承担?”4月8日,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非常着急地给银川中院反映情况。经了解,该公司在银川中院有一执行案件因不具备执行条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之后,该公司从原告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让一笔债权,前期的评估报告还有四天就到期了,但因其不了解申请执行程序而一直未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

立案庭急人所急,马上协调执行案件主办人准备好材料,在下午上班后迅速立案恢复执行并转到执行局,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赢得当事人的肯定。

接续财产保全 保障当事人利益

4月13日早上9点,立案庭庭长田少珍在诉讼服务中心刚坐下准备办公,从安检处急匆匆走来一男一女,脸色发白、着急地说:“你们让我到北京仲裁委去仲裁,可是我已经在金凤区法院保全了,如果金凤区法院把财产解封了怎么办,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听到这儿,田少珍同志急忙让来人不要着急,坐下慢慢说清楚。当事人接着说:“我昨天晚上坐飞机连夜赶到银川,为这事儿一晚上没有睡觉,我怎么能不着急?”

经了解,当事人已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且北京仲裁委昨天已把协助财产保全函寄出。随后,田少珍同志当着两人的面,与金凤区法院联系,要求在收到北京仲裁委的协助财产保全函后,立即给予保全,先不要急于解封。看到银川中院妥善安排了财产保全情况,当事人高兴地拉着田少珍的手说:“你们银川中院的法官办事真让人放心,刚才着急了,语气有些冲,希望不要介意,谢谢法官了!”

固原中院:依法缓交诉讼费 为困难群众维权减负

“我们是受害人,咋还让我们先交钱呢”“补差价顶房的时候已经到处借钱着呢,还哪有钱打官司呢”。4月13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前来起诉案件的杨某等人叫苦不迭的这样说着。

原来杨某等十一人在A小区通过劳务费顶账、预售等方式缴纳购房款后,未办理房产证即装修入住。年初,法院在执行涉A小区开发商的案件时查封了这些房子,为维护权益,杨某等人提起诉讼,但在看到近万元的诉讼费缴费通知后,众人的不满情绪再次被点燃。“请大家先别激动,我特别理解你们的难处,但法律对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规定了诉讼费减缓免,如果你们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会帮助你们解决困难的。”立案庭庭长马晓红向众人耐心解释了诉讼费减缓免的条件和法院诉讼程序,杨某等人逐渐平缓了激动的情绪。当日杨某等人向法院递交了缓交诉讼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6名当事人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缓交金额计7.2万元。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要前提。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揪心事,让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诉讼权利,感受司法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卫中院:异地开庭审理邻里纠纷 方便当事人彰显司法温度

“我们老两口特别感谢中卫中院的法官能来中宁开庭,为我们解决了腿脚不便、行动困难的大难题,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当事人张某激动地说道。近日,中卫中院以异地开庭方式处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2007年张某邻近王某家建造厂房,王某认为房屋间距过小、影响其房屋采光与张某发生矛盾,后在第三人调和见证下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将王某门前部分土地让与王某作为院落使用,由王某向张某支付3000元使用费,如遇国家征用收益归张某所有。2020年,双方又发生矛盾,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土地。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中卫中院。主审法官阅卷时认真查看了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及其他证据材料,分析案件存在的法律关系及双方的争议焦点。考虑到张某已年过七十、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决定前往当事人居住地中宁县异地开庭。庭审后还现场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房屋现状和居住情况,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打下了坚实基础。当事人也对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困难“上门开庭”表示感谢。

此次异地开庭,是中卫中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便民举措,减轻群众诉累的又一生动实践,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蕴含了司法温情,使当事人在“零距离”办案过程中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兴庆区法院全面推广智慧执行APP

找到被执行人线索不知道怎么办?想要询问执行进展却没有头绪?想要联系执行法官?以前必须面对面才能处理的难题,现在都能线上一键解决,免去路程奔波。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全面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开发建设的“智慧执行”APP,并在执行接待大厅设立APP介绍面板和下载二维码,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当事人下载,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智慧执行APP的服务板块,使群众更深入、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智慧执行APP(当事人客户端)面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各项功能服务,主要包括执行头条、执行指南、服务台等三大服务板块。公众可以通过执行头条了解执行动态或者执行案例,通过执行指南获得多元执行诉讼服务,包括法律问题咨询、文书制作、执行信息查询服务等。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服务台了解案件进展、监督执行工作,可以在“执行互动”中,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交流,提供执行线索,当事人也可以留言或者对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

目前,兴庆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均已安装注册"智慧执行”APP,干警们在办案过程中登录"智慧执行”APP,及时回传和储存现场执行的照片、视频等,做到办案全程留痕,实现线下执行和线上系统有效对接,实现真正的"移动办案"。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兴庆区法院执行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移动端服务执行当事人,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实现执行公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金凤区法院良田法庭:微信调解显高效 移动微法院真便民

微信调解显高效 移动微法院真便民

“谢谢法院工作人员,让我们不用来回奔波就能解决案件纠纷,真正方便了我们老百姓。”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良田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网上立案,通过微信群进行调解,通过移动微法院应用实现远程签字,全程通过互联网线上解决,实现了高效便民的案件审理模式。

2018年4月25日,被告杨某从原告徐某处购得化肥,同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款金额为58080元,杨某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先付3万元,余款则于2019年12月3日前付清,并邀张某为被告杨某提供担保,但经多次联系沟通,化肥款依旧拖欠,徐某无奈遂将杨某和担保人张某诉至金凤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原告徐某及被告杨某、张某,得知双方现在均在外地。该案主审法官良田法庭庭长马君平考虑到将双方传唤到法院费时费钱,本着便民为民、快速化解纠纷的原则,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马君平建立了一个由原、被告和法庭工作人员组成的微信聊天群。因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均表示认可,马君平便组织原被告双方在微信群里协商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事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何签字呢?马庭长介绍,当事人双方不用到庭签调解笔录,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程序实现。在微信搜索“出庭”,即可进入出庭小程序,使用立案登记时的手机号码登录成功后便可远程参加庭审。书记员在安装相关应用的法庭内开庭并录入笔录,当事人即可通过小微程序直接在手机上远程签字。书记员将电子笔录导出后打印入卷,调解书即可送达。

4月14日,在金凤法院九号审判法庭内,微信调解的便利,移动微法院程序的便民,让一起原本需要原、被告双方亲自到法院参与审理的案件迅速得到化解,并取得了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金凤区法院为深入学习贯彻本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切实将“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开展起来,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借助科技手段拓展诉讼服务,涵盖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调解、审判等领域,尤其运用多元调解手机APP和微信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互联互通”的优势,通过线上线下化解纠纷,丰富完善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解决了因时间、地点、身体因素阻碍案件及时审结的问题,让简单纠纷的处理更加便捷,实现了“司法效能”和“便民利民”的双赢。

贺兰县法院:一朝车祸虽无情 七年坚持暖人心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朱某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将一面写有“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法官的手上,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长达七年的执行案件。

2013年9月13日,马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在马路上步行的朱某相撞,事故造成了朱某左胫腓骨骨折、枕骨骨折、脑水肿、脑震荡等,马某也因受伤进行了开颅手术。本次事故经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马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事故责任。朱某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贺兰法院立岗人民法庭,经审理判决:马某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然而,马某却一直未能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赔偿款没有兑现,无奈之下,朱某于2014年9月向立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经调查发现,马某因车祸受伤后收入骤减,生活较困难,其家庭承包的30余亩土地已流转给村委会经营,每年只能领取2万余元土地流转费,没办法一次性支付朱某全部赔偿款。法官一方面耐心告知朱某案件执行情况,安抚朱某情绪,另一方面从情、理、法多方面对马某进行劝导,讲明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引导换位思考,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最终马某向朱某诚恳致歉,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期逐年向朱某赔偿,由法院每年从马某应领取的土地流转费中扣留1万元发还给朱某,这一扣就是七年。

不放弃执行,不枉顾真情。贺兰法院干警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

灵武市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执结一起案件 化解多起纠纷

近日,灵武市法院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情法兼顾,成功执结一起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359.28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同时化解2起纠纷,有效从源头防治衍生案件。

2019年10月10日,任某申请执行宁夏某能化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但因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执行工作中止。2020年12月8日,经银川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尽快联系申请执行人,多次与其沟通,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下,多方位查找执行线索。

执行干警在查找线索过程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因该案工程款迟迟不能兑现,其拖欠几十名农民工工钱也不能及时支付,更加明白了此案的紧迫性。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办公地调查了解情况,发现该企业已无人管理,负责人也无踪迹可循。经多方打听,得知企业目前被宁夏某投资公司代管,执行干警又转而奔赴该投资公司,了解到被执行人作为本案所涉工程的发包方一直未与承包方宁夏某峰公司就涉案工程进行决算,便立即向宁夏某投资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宁夏某能化公司未付工程款178.44万元提取至法院账户。此时,执行干警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申请执行人任某心头的石头也落了下来。经过漫长的程序,任某第一次看到了希望,内心按奈不住激动和感激,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正是执行干警的辛苦、细心、耐心才使案款得以第一时间提存。”

高兴之余,执行干警满脑子想的是被执行人现已缺乏履行能力,剩余案款该从何处执行。考虑分析后,发现被执行人往来工程较多,应该会享有对外债权,遂多次给被执行人的代管公司做工作,最终该代管公司找来案外第三人王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金凤区某小区199.07㎡房屋通过以物抵账方式抵顶剩余案款。一起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此举,既为被执行人保存经营实力,又使本案多头发力,柔性执结,更有效防止了一起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中案的发生,被执行人与案外第三人债权债务关系也一并解除,多方权益同时得到保障。

执行道路虽曲折,但执行干警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百姓权益的脚步却从不停歇。今后,灵武市法院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情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举措,创新执行方式,推进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柔性执行,为营造诚信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发力。

平罗县法院开展危险驾驶庭审观摩深化警示教育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庭审拉开帷幕。

为进一步将队伍教育整顿落到实处,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悉权和参与权,4月14日,平罗县人民法院邀请平罗县三所驾校的学员、平罗县交警大队干警以及车辆管理所部分工作人员一百余人走进法院观摩了一场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平罗法院同时组织全体驾驶员、部分干警旁听了庭审,提升知法守法和安全驾驶意识。

图 庭审现场

图 平罗法院驾驶员接受警示教育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4.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在事实和法律面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旁听人员认真观看了庭审全程。经过审理,平罗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结束后,一位旁听的驾校学员感慨地说:“通过庭审切身体会到驾驶无小事、酒驾很危险,体会到遵守交规的重要性,在拿到驾照后,绝不酒后驾车。”

当庭宣判

平罗县人民法院通过此次活动,让初学驾照的学员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并学习法律知识,充分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威严,对酒驾的危害性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正确的驾驶观念。同时平罗县人民法院以观摩方式促进能力提升,引导干警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担负起职责使命,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利通区法院开展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以青少年保护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杜绝校园欺凌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解析和现场问答等多种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书刊、网站、游戏,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Study hard and make progress every day.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积极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讲活动,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感受到法律并不遥远,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今后要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一名守法、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

今后的工作中,利通区法院将继续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社会职能,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全社会崇尚法治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为平安利通、法治利通建设作出贡献。

红寺堡区法院: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红寺堡区法院秉承让当事人“尽量少跑路”“最多跑一次路”,甚至“最好不用跑”的便民理念,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01

利用平台快速裁判,提高办案质效

充分利用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在线调解,对争议较小的简单案件由诉裁团队进行快速裁判。截止2021年3月底,红寺堡区法院共计受理案件1352件(含旧存82件),审结867件,结案率为64.13%,结案率为近五年来最高。已结案件中调解和经调解撤诉案件530件,其中在线调解案件130余件,占调解案件数20%以上,诉裁团队受理案件646件,审结573件,平均审限为19.5天。

02

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红寺堡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让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纠纷。同时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法律宣传,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通过深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线,拓宽便民利民途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自3月5日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红寺堡区法院共计开展巡回审判6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0余件,为红寺堡区域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红寺堡区法院将继续把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需求作为立足点,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让老百姓切身感受法治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及认同感。

沙坡头区法院:以案说法 守好企业安全生产生命线

01.

审判快讯|PROFILE

事故隐患猛如虎,提前防范最靠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深受企业好评。近日,沙坡头区法院、检察院与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多家企业工作人员现场观摩被告人刘某某、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庭审。

02.

庭审现场|PROFILE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高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违规操作装载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整个庭审用时一个半小时,法院通过庭审活动,既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帮助企业查明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漏洞,又通过引导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进行辩论,分清责任,辨明是非,达到普法教育的效果,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

03.

观摩成果|PROFILE

观摩庭审人员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规必将付出的惨痛代价,他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把牢安全生产防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微信号 : ningxiagaoyuan

介绍宁夏法院

传递法治声音

原标题:《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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