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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第172期
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第172期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吴丽与宋景德、张秀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20日10时至2021年5月2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中街137号1单元3层2号住宅房地产。
瑕疵情况:评估勘验时,本标的由案外人使用,截止于2021年4月14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评估价格:79.5万元
起拍价:63.6万元
保证金:6万元
增价幅度:6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中街137号1单元3层2号住宅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725233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林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庄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传贵罚金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24日10时至2021年5月25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栗子房镇大屯村大屯73号房屋
瑕疵情况:1.该拍卖涉及的房屋共有人现在房屋内居住,无住处可以安置,暂处于尚未腾空的状态。
2.拍卖房屋所附着的土地涉及农村宅基地,非本集体组织的成员买卖办理房屋过户受限。
评估价格:355946元
起拍价:355946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大屯村大屯73号房屋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三、联系人:田法官
原标题:《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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