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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远程电话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21-04-15 22: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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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鲁某诉被告都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都某于2021年4月15日如约来到德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诉讼文书。在了解到被告都某不在本地,长期在外务工的情况后,为避免都某来回跑,节省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原告,准备进行远程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但因原告鲁某不会使用微信远程调解小程序,在几次电话沟通指导使用均失败的情况下,承办法院通过以电话录音,制作电话笔录的方式组织进行调解。

(图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会儿将原告的诉请解释给被告,一会儿又将被告的答辩和意愿通过电话传送给原告,在转达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给出法官的意见建议。

经过近1个小时的通话,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给被告,通过邮寄送达给原告,实现了案件快审快办。

在电子诉讼平台大力推广的背景下,很多案件原本可以采用便携方式开展调解、审判,但因辖区群众电子设备使用率和熟练度偏低的情况下,很多便携方式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德钦县人民法院在今后开展的业务审判工作中会更加注重电子诉讼平台的推广和使用,让信息化设备真正发挥为民便利的作用。

图/文:阿茸扎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远程电话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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