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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无情事故,有情结局

2021-04-15 19: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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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愿意出这事儿,你们双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都受了损失,大家要换位思考……”

中午下班时间了,奎屯市法院刑事庭的法官还在法庭忙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

事故无情

2020年7月16日,被告贾某驾驶的新D1xx号车沿奎屯市吉得乐小区西门由东向西行驶至西门时,与玉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玉某受伤,两车受损。

厘清责任

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认定,被告贾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确保安全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经调解确认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

成功调解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达到案件快审快结、让受害人尽快得到赔偿款的目的,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竭力组织双方三番五次的给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圆满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往往会牵涉到一两个家庭的悲欢离合,生活状况,要结合每个案情综合考虑和各种因素,妥善处理此类纠纷。这就需要我们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既要坚持原则,依法裁判,又要体恤民情、释法析理,在法、理、情中找到最佳的结合点,用足用好调解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连着民生,民生系着群众冷暖。办案法官就是案件纠纷和百姓冷暖的连心桥。在办案过程中要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关爱民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奎屯市人民法院 刑庭 艾菲

监制:陈 瑞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无情事故,有情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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