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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曝光不足24小时 “老赖”主动把款还

2021-04-15 23: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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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鹤山法院执行局吗?刚刚在鹤山在线转载的失信黑名单中见到我的名字和照片,我现在向你们法院账户汇钱,麻烦把我的信息从黑名单中撤下来。”4月12日早上一上班,鹤山法院执行员谭振明就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来电,其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赔偿义务。这距离该院在今日头条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足24小时,鹤山在线微信公众号转载该信息亦不足12小时。

鹤山法院受理原告李某超诉被告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超向鹤山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向银行、工商、车管、不动产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员到户籍地找到李某,其承诺等月底发工资后主动履行义务,但两个月后仍未见其有所行动。

鉴于李某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鹤山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李某感到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信用压力,遂主动联系执行员咨询赔偿事宜,并于当天将该案的执行款全数汇至该院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鹤山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根据江门中院部署,加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力度,丰富曝光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曝光,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效果。

文案:谭振明

排版:张洁芳

举报方式

鹤山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已正式开通,自3月15日至6月30日止,受理群众对鹤山市政法机关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举报人应据实反映问题,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捏造、夸大、歪曲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方式如下:

①举报电话:0750-8883309(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②电子邮箱:hssjyzd@heshan.gov.cn

③举报信箱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鹤山大道1300号鹤山市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29700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曝光不足24小时 “老赖”主动把款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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