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为群众办实事」车主深夜被“坑”吓坏 幸得警察及时救助

2021-04-16 16: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在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窨井盖在街边随处可见,井盖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系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地“窨井盖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埋下风险隐患。

 

【事件回放】

2021年4月14日凌晨,在阿克苏市一小区内,一辆白色小轿车斜停在道路中间,车辆右侧前车轮陷入窨井内约40厘米。

车主表示,自己下夜班后准备停车回家,行驶至小区内车轮“哐当”一下陷入“深坑”,下车后发现车轮原来是陷入了窨井内,幸好有警察同志及时帮助,要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深夜救助】

接到车主求助电话后,阿克苏市公安局电力小区便民警务站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通过查看,民警发现车辆陷入较深,正常操作无法将车驶出,由于时间较晚,拖车公司也无法及时赶到,民警便立刻通知站内其余民辅警赶赴现场帮忙,通过人力将车辆抬出。

 

“一、二、三,起!”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现场民辅警的合力帮助下,倾斜的车体被缓缓抬出,车辆终于“脱身”。随后,民警还细心帮助车主检查了车辆受损情况,并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将小区内设井盖进行一一检查、加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看着现场民辅警挣得通红的脸,车主激动地表示了感谢。

【法规学习】

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1、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擅自移动窨井盖或者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窨井盖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

2、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窨井盖,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窨井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定罪处罚。

供稿:阿克苏市公安局

通讯员:张梓薇

蜀黍观察编辑:王安

蜀黍观察审核:朱文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