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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休宁县法院:“圆桌审判”为迷途少年照亮前路

2021-04-16 19: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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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休宁县法院在少年法庭不公开开庭宣判了未成年人汪某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合并执行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20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汪某伙同江某、姚某某在海阳镇滨江公园附近无故殴打被害人程某甲,持刀威胁程某甲下跪认错并拍摄视频。同年3月6日23时许,汪某伙同江某、姚某某与吴某某约架,后汪某三人与吴某某约集的甘某某、程某乙、程某丙、方某某五人,在万安镇五号桥附近采取持械对打、拳打脚踢的方式互殴,汪某右手受伤。

由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理的重心就转移到了解被告人的家庭背景和日常表现上。经过法庭审查和庭后家访调查了解到,被告人初中毕业后未再继续上学,长期与外公生活在一起,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亲情的缺失、良好家庭教育的缺乏和一时的冲动导致处于青春期的他失足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了帮助汪某消除犯罪心理阴影和悲观情绪,重塑人生信念,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法官在庭审中特意增加了法庭教育环节。没有了冰冷的铁栏杆、严肃的审判台,有的只是一张宽大的圆桌,法官、未成年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家属沿桌而坐,围成一个圈,以真诚的情感传递着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关怀。这让他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错误和对家人的伤害,并感到深深的忏悔,其监护人也表示将加强对汪某的管理教育,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休宁县法院:“圆桌审判”为迷途少年照亮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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