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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掌,15岁少年竟挨个到球友家纵火!

2021-04-16 16: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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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打球的人都知道

篮球场上有对抗是很正常的

不要上升到恶意冲突

都无伤大雅

这种,不行!懂?

但是来自广西玉林的少年刘某

年龄不大,气性却不小

球场上受了气就跑到别人家放火

4月1日晚9时许

广西玉林玉州区某单位宿舍区

电动车棚被人纵火

很快,火被宿舍区的居民扑灭

除烧毁一些杂物、旧桌子、小孩单车外

无其他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紧接着,人民中路某单位宿舍区内

又发生一起纵火事件,情形相似

所幸除熏黑楼梯间的墙壁外

无其他损失

经过当地公安并案侦查发现

两起放火案的主人公都是

这名骑电动车、身穿白色运动服的

“青年男子”

经进一步调查

民警锁定了年仅15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刘某家将其抓获

经审,刘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约两个星期前

刘某在打篮球过程中

被人说他动作不规范

双方遂起争吵

刘某被对方打了一巴掌

因此,刘某怀恨在心

经过几天的跟踪

知道了这几名男子的住处

于是开始实施报复

打人不对,放火就对了吗

被别人的一巴掌蒙蔽了双眼

致公共安全于不顾

感情青春期的无限活力

就被你用来打击报复?!

那有人问了

被人打,又不能报复

那该怎么处理?

阿消告诉你,咱不惹事不怕事

不主动挑起事端,凡事讲道理

如果这样还被打

……

当然是选择相信警察了!

敢放火,那事儿就真闹大了

10月31日

广西柳州一名13岁的“熊孩子”

持汽油到某小区天台上纵火

他将汽油倒在天台台面上

而后用打火机引燃编织袋

将编织袋丢在地面引燃汽油

由于该少年只有13岁

对于少年纵火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同时也对少年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

少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

写下道歉信保证以后不再犯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的相关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所以少年们

遇到冲突控制一下情绪!

不要玩火,更不要放火泄愤!

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 !

原标题:《一巴掌,15岁少年竟挨个到球友家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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