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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吉首法院:因案施策创新执行举措 文明执行促成案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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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及时采取违法预告知措施,促使一起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向某某与被执行人魏某1、魏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魏某1、魏某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统查询等方式对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采取了限制消费、冻结银行卡等强制措施。3月24日,本院派遣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对两被执行人应收工程款、房产、股权进行扣留、查封、冻结。
2021年4月12日,被执行人魏某1、魏某2被依法传唤至本院。经调查询问,执行法官获悉魏某2是县人大代表,立即对魏某2进行思想教育与法律教育,向魏某2预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不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甚至可能造成移送公安机关、撤销人大代表资格的严重后果。两被执行人心生畏惧,急忙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此次执行行动,吉首市人民法院干警因案施策,及时采取违法预告知措施,审慎采用拘留措施,有效提升执行质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吉首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精准发力,破解新时代执行难题。
来源/ 湖南吉首市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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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 50 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吉首法院:因案施策创新执行举措 文明执行促成案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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