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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被执行人送锦旗表谢意?一起看看背后的故事
喂,魏法官,我到法院楼下了。
我没有约谈你啊,你的案件不是解决完了吗?
是解决完了,我是来……
日前,香坊区法院黎明法庭副庭长魏翔鹏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被执行人钟某特意从鹤岗来哈,给法官送来“秉公执法 雷厉风行”的锦旗,事情还要从魏翔鹏办理的一起恢复执行案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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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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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钟某、陈某洲的8岁儿子陈某在玩雪圈时,将林某娟撞伤,造成林某娟左肱骨骨折。该案经法院审理,于2016年12月26日判决钟某、陈某洲共同给付林某娟96743.97元。判决生效后,钟某、陈某洲未履行给付义务,林某娟于2017年7月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原承办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建筑面积34.95平方米的阁楼房产一处,无其他财产。原承办法官对该房产予以查封,但基于房产过小,且是被执行人钟某及其儿子的唯一住所,如进行房产拍卖,拍卖价格极有可能仅够保留钟某及其儿子的房屋租金。因此,原承办法官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处置该房产,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2020年10月,房产查封期限到期后,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查封房产,案件恢复后,分配由魏翔鹏承办。法官经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无变化。法官对钟某进行了约谈,钟某到院后情绪激动,称陈某洲已与其离婚,自己一人抚养陈某,并向法院提交了开胸手术病例,称因身体问题近几年一直未工作。钟某表示想履行义务,但实在没有能力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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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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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实地走访了被执行人邻居,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寻找解决案件的办法。
2021年3月初,钟某提出将房产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想法,但是双方对房产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协商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给付金额及方式均可协商。双方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钟某于2021年3月12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林某娟40000元,钟某每月15日前给付林某娟500元(自2021年4月起至2024年7月,共计20000元),林某娟自愿放弃其他请求。
被执行人钟某为了表示诚意,积极筹措款项,在亲戚们的帮助下于和解当日就将60000元和解款一次性全部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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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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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达谢意,钟某打来电话,为法官送来锦旗并说道:“我有义务给申请执行人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交代,更要让孩子明白做人要正直、诚信的道理。感谢魏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为我们双方化解矛盾。”
魏翔鹏表示,其实每个案子我们都想让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既利于社会和谐,又增加了司法公信力。但案件从诉讼到执行,已经过了数道司法程序,矛盾重重、剑拔弩张,调解和好的难度极大,因此更需要讲究执行方法。
近年来,香坊区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用柔性执法彰显司法温度,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香坊区法院执行局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被执行人送锦旗表谢意?一起看看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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