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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立案速裁聚合力 信息共享“惠群众”

2021-04-16 16: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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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院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做好民商事案件分流程序和各环节的衔接工作,提升案件流转速度,立案庭与速裁庭制定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庭与速裁庭案件衔接流转程序的规定(试行)》。立案庭与速裁庭以制度为依托,搭建信息共享系统,压缩案件在途时间,为群众节省了诉讼时间成本,提高了效率。

一、开辟案件“立案+分案”专用通道

立案庭对进入本院的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本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统一登记和受理,并根据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度进行初步甄别,将特别程序、劳动争议,或发回重审、涉军案件等有特殊情况的案件不进行分流,由立案庭直接分配至民事审判各庭审理。此为首次分流。

立案窗口统一接收材料,先行进行立案审查,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当事人选择并填写《选择诉前化解机制确认书》后予以二次分流。诉前调解案件由立案庭分流至速裁庭。

二、建设案件“流转+开庭”信息化通道

严把流转关。进一步优化案件流转机制,速裁庭采取“初选+细选”模式。初选中剔除案件无法送达、疑难复杂等不适宜速裁的案件。细选中做好“三查”,即查阅卷宗材料分析案件难易程度、查询关联案件分析被告涉诉情况、查问被告下落分析是否适宜速裁,细化案件筛选流程,提高分案效率。

严把庭前准备关。严格庭前准备工作,保证每起案件争议焦点、法律依据、裁判思路“三个庭前明确”,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提前做好法律释明和协调化解工作,实现一次询问、一次开庭完成审理。

严把流程关。在保证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听取其案件事实陈述的前提下,积极突破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

三、实行案件“送达+调判”一体化通道

简化送达程序。根据案件特点,灵活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传票,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速裁案件,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有效简化送达性事务的工作量。

简化庭前准备。调解过程中开展固定诉求及证据、确定当事人送达地址、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等工作。

简化文书制作。大力推广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扩充并完善简化文书模版库,实施文书“瘦身”。

立案庭与速裁庭畅通了沟通渠道,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长期互助,共同进步,不仅体现了雁塔法院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而且促进了法院速裁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立案速裁聚合力 信息共享“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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