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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前介入释法明理,甘州区法院基层法庭助力乡镇快速解纷

2021-04-16 18: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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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发挥基层法庭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始终是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举措。2021年4月,一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发生的矛盾纠纷在梁家墩人民法庭法官与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当场圆满化解。

3月31日下午6点,甘州区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干警们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准备下班,此时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梁家墩镇政法委员打来电话,某村几十户农户和某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发生了纠纷,群众情绪激动,容易造成群体事件,希望基层法庭可以派法官到现场协助化解矛盾。

接到电话后,梁家墩法庭副庭长李斌主动请缨,立即赶往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到达现场后,镇政法委员和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的同志正在耐心地做工作,但部分群众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要去集体上访,现场情况十分混乱。李斌在表明法官身份后,与现场工作人员一起重新张罗群众和合作社的人员在村委会会议室坐下,耐心细致地了解事情经过,听取双方的想法。

几年前,该村二十多户村民将承包的近二百亩土地流转给了合作社进行经营,流转期限20年,合作社在土地上修建了四十余座大棚,但由于后期经营不善,仅在流转几年后,就开始拖欠土地租赁费,二十户村民多次找合作社要求支付租赁费未果,开始采用强行占用大棚、抢种大棚的方式来弥补损失,为此与合作社发生了争执。

李斌法官听取了各方的想法后,结合目前该合作社的现状和群众诉求,和现场的政法委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让村民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一是解除租赁合同,将租赁的土地还给村民,已经修好的大棚及地上附着物作价由村民购买,自行经营;二是采取返租倒包的方式,大棚仍由合作社所有,但村民可以享受比对外租赁价格低的价格反过来租种自己承包地上的大棚;三是合作社已经对外承包的一部分大棚,承包人尚有承包费用没有付清,由合作社协调承包人将一定比例的承包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对应承包地上的村民,用以抵顶土地租赁费用。在听了李斌法官的方案后,群众的情绪逐渐稳定了下来,大家都在商量着符合自己的解决方案,最终所有农户都找到了符合自己利益的解决方案,与合作社达成了协议,不再打算起诉或者上访,该合作社也恢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处理完这期矛盾纠纷,已经是晚上9点。

这场纠纷并不是已经立案的民商事纠纷,但基层法庭和辖区综治、司法、基层调解组织紧密配合,将矛盾纠纷在升级为诉讼案件和信访事件之前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甘州区法院各基层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开展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不断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员的沟通协调,推动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前介入释法明理,甘州区法院基层法庭助力乡镇快速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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