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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汕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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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我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六、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七、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八、执行款物清理问题。
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值班电话:0754-88933111
邮政信箱: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3号
收件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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