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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家事矛盾 弘扬优良家风

2021-04-17 13: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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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法官 陈青

每次观看纪录片《家事如天》都会感同身受,这一起起家长里短的纠纷,好像过往的一幕幕映入眼帘。

家事法官既是屏幕外的观看者,又是屏幕内那个绞尽脑汁的调解员。保姆讨薪一案,我们看到法官在第一次登门后,便明确了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问题。抓住重点,放低姿态,耐心调解,释法明理,那卖力又尽责的背影,熟悉而又让人感动。牛倌放丢牛犊惹赔偿一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化解了这起纠纷。三户农民求公道一案,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官在田间地头一步步丈量苗株的一幕,那个左右晃动的脚步,认真中甚至透露出点点笨拙,朴实而脚踏实地的解决方式,深得民心。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经常会穿梭于巷口街边的“情理法”之间。从一起起处理过的离婚、继承等案件中,不仅要进行庭审时的释法明理,还要组织庭后的关怀探望,每个法官的默默付出,只是为了让亲人朋友们不再倒戈相向,努力的去释怀他们对彼此的不满,甚至是怨恨。

家事法官,经常成为当事人的床头客。像纪录片中一样,我们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用我们的耐心、细心去倾听他们内心的声音,用我们的关爱去触动他们的心灵。家事法官更多的时候是阳光下的那道光芒,虽然微弱但会让人觉得温暖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他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家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注重案结事了,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家庭建设,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为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为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而努力奋斗!

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刘晓亮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观看了《家事如天》后,我深受触动。家事案件,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双方当事人对亲情、友情、爱情的纠葛与羁绊,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白城篇”视频开篇中便展示了“情系百姓、构建和谐”,这八个字是家事法官们处理每一起家事案件的遵循。无论是在庭前还是庭后,处处体现着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对党忠诚、对工作负责、对群众热心的品质。保姆讨薪纠纷案中,华法官通过调查走访,与办案民警一同上门调解,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症结所在,通过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将法理、事理、情理相统一,贯彻于调解的始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成功将一起纠纷化解于诉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是适用法律的专业工作,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社会工作,必须坚持执法严明、司法公正和有效释法说理相统一,既准确适用法律,又解开当事人心结。在普通群众眼中往往并不关注法律法规条文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而更在意案件的审理结果是否符合人情事理,因为重情义、明事理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性格特征之一。有些案件的处理虽然在法律适用上并无任何瑕疵,但最终的裁判结果却使双方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甚至使广大群众产生异议,就是因为审理过程中教条适用法律而忽视了人民群众对情和理的关注,这就要求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要兼顾法理、事理、情理相统一。《家事如天》中的家事法官正是践行这一工作要求的典范,将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针尖对麦芒到最终的化干戈为玉帛,使人民群众对我们法院的工作多一分理解,少一分猜疑,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我们司法公正的信任。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事无小事,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干警要时刻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时刻将群众放在心中,用真诚化解纠纷、用敬畏维护司法权威、用情怀传播司法正能量。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魏冬雪

一件事,一部影片,不同的人,不同的感观!昨天我观看了《家事如天》白城篇,看着一位位法官对于案件用心用情的调解,我内心无比感动,感慨颇多。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法官,与其他法官最大的同感就是,法院的调解工作很重要,调解的好坏,事关每个家庭的和谐。社会是由每一个家庭组成的,数以万计的家庭构筑了社会的样貌,家庭的和谐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我也深知民事审判工作中各种家事案件同民生息息相关,但案件调解工作往往难办的就在于双方会一言不合就走人,甚至产生更大分歧,使案件处于僵局。而法官呢?为了促进调解,只能紧随当事人,法、理、情相结合,变换角度各种劝说,让当事人先冷静、再坐会、再谈谈,不行再说!有人说调解不就是唠嗑吗?其实不然,我认为调解是一种说话艺术,更是一种福尔摩斯的探查!

过了而立之年的我,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面对多数的案件我主要采取调解结案,但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只有干过的法官才明白。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我常常在想人的一口“气”到底值多少钱?这口“气”又到底需要多少时间和精力去化解?其实,家人、朋友、邻里、相识之人之间的案件,往往掺杂着各种情感。之所以会产生纠纷也是因为有“情”在,但“情”和“气”可能只是一念之间,化解纠纷的方法得当,则“气”可以转化成“情”,处理不当,则“情”转化成“气”,是将矛盾扩大化,还是将感情升华,就需要法官的说话艺术。艺术千变万化,如何将这门艺术完美的运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就需要法官运用福尔摩斯式的探案方法。其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也是在探查案件,法官需要在与双方当事人的谈话过程中,了解案件事实,抽丝剥茧,找到矛盾的焦点,准确把握“气”形成的原因,才能一语中的打破当事人的心里防线,将心中的“气”转化成“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将“气”转化成“情”,是每一个法官追求的结果,但这个结果需要法官做出很多的努力。不仅需要行为上的努力,更需要心里的努力。作为一个民事法官,需要静下心来去思考每一个案件,找准关键点和突破点,没有一成不变的调解案件,但调解永远离不开“法、理、情”,离不开聆听、理解、沟通、信任。我深知家事纠纷的案件,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背后往往隐藏着当事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不能小觑。我也始终坚持在每一个案件中付出真心,真诚待人。真心是做大调解工作的力量,只有真心的想调解案件,才能认真的去聆听,去理解当事人,没人想和不理解你的人去沟通,只有沟通才能取得信任,信任过后才能按照你所说去思考,最终达成共识,促成案件的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作为一名法官,你需要向当事人说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及法律适用、裁判原则等等,彰显法律的权威,同时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去判断哪些诉求合理,哪些诉求不合理,最后在针对矛盾的焦点运用“情”去劝解。什么才是最大的利益,握手言和才是最大的利益!什么是共赢,冰释前嫌、和好如初才是共赢!

《家事如天》栏目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向社会原汁原味地展现了法官们工作的始终,给我们提供学习的榜样和动力。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我就是一个法律执行者,热爱自己的工作,珍视自己手中的权力,更愿意为这份职业贡献自己绵薄之力,为推动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原标题:《化解家事矛盾 弘扬优良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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