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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龙川县法院为农民工执行到位赔偿款6万余元

2021-04-17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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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川法院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胡某平带着一面印有“执法如山弘正气、司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来到龙川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员表示感谢。

2019年9月26日,农民工胡某平在龙川县某加工厂工作时撞伤右手大拇指,致右拇指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龙川县某加工厂向胡某平赔偿各项费用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加工厂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胡某平遂向龙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川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依法向加工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一直拒不履行。根据线索,执行员联系到加工厂实际经营者何某并做其思想工作,然而何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经调查,未发现加工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该加工厂工商登记的负责人林某名下有银行存款,执行员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不久,林某便主动联系执行员,表示会尽快联系加工厂实际经营者何某解决。很快,何某联系到执行员,并于4月14日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至此,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我和加工厂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法院的不懈努力,用时短短一个多月,就把拖欠我的劳动赔偿款6万余元执行到位,我非常感谢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的辛勤付出,感谢法院一心为民排忧解难”,在将锦旗递交给执行员时,申请执行人胡某平难掩激动的心情。

一面锦旗讲述一个故事,诠释一份责任。“执法如山弘正气,司法为民办实事”,既是执行干警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人民群众对龙川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肯定。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龙川县法院为农民工执行到位赔偿款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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