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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 地名的简史

2021-04-17 16: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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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是语言的专有名词,它是在语言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由普通名词构成的。专有名词不再像指示词那样,仅指称当时的感觉经验对象,而是把同一个词赋予许多不同的经验对象,认为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即认为这些不同的经验对象之间具有某种“同一性”。例如“黄河”这个专有名词,河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奔流不息,对于这个每一瞬间都在改变的东西,人们用同一个“黄河”来命名。更何况,黄河曾经几次改道,人们仍叫它“黄河”。由此可见,专有名词的使用,表明人们的认识已经超出了纯粹的感觉经验,因为人们已经把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下遇到的经验对象赋予了同样的名称,认为它们是“同一的”。也就是说,人们已经开始对经验材料进行某种“联系”。[1]这说明,专有名词的出现是语言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01

地名的起源

在很古老的语言中,专有名词很少。例如现在澳大利亚、非洲和美洲土著民族的古代语言中,专有名词就很少。在这些古代语言中,普通的修饰性词组起专有名词作用,久而久之,它们就越来越固定下来。例如“白山”、“捕过鱼的地方”、“水在咆哮的地方”等等。现在西伯利亚北部和加拿大北部一些民族就常使用这类修饰性的词组作地名。因为适于表示具体地理事物的词和固定词组的数量有限,这样的词组也就独立成为专有名词。因此便产生了命名的过程,即普通名词变为地名的过程。(B·A·茹奇柯维奇《普通地名学》,高教出版社1983年)。

蒙昧时代,初人浑浑噩噩,无所谓名,故老子说:“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地的有名,乃知识渐萌,社会交崇渐密,渐从地貌、形体的特征加以认识,这种存留在心坎里的无声符号,可说是名的胚胎。后来人们活动范围扩大,群居生活日渐发达,觉得以地貌形体的特征为某地默记的标准还不够,便需要立一个显明的符号赋予某地,因此名便诞生了。

孔子曰:“命者名也,名不正则言不顺”。名是“明”的意思,盖用以区别某地而确定不同地域的分际。《说文》:“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本来上古时代人们之间的交际,仅互相认识形体声音便够,但如果在夜晚邂逅,对面看不清楚,便需要“以口自名”道出一个符号为本人的标记,故名,从“口”、从“夕”,会意。

地名出现之初是无所谓专名、通名之分的,即当时还没有出现通名。随着活动范围的扩大,专名渐多,表示地名类别的词(即通名)的出现就成为必需。这也是语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地名发展演变的必然步骤。地名通名产生之初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当时有的地名有通名,而有的则没有;有的时候人们使用通名,而有的时候则不习惯;这里居民使用通名,而那里的居民则还没有使用。也就是说,地名通名的产生有一个有通名和无通名的混用阶段。

甲骨文中的地名,就处于有通名和无通名的混用阶段。如《甲骨续存》下153片记有“渔”,而在《殷墟文字甲编》第903版又记作“渔水”。又如在许多卜辞中记做“唐”,而在《丙》第108片记作“唐邑”。而且,卜辞地名以单名为大多数。我国最早的地理著作《禹贡》所记载的、江”是专指长江的,“河”则是专指黄河的。“岳”在商代是专指今霍山而不是泛指。

由于汉字是表意文字,汉字的意符就表示了所指的性质。早期的地名用字,许多单字地名就包含了专名和通名两都分。早期地名,从类别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即邑名、水名和山名。而这三大类从造字的角度看,一个汉字就包含了这三类地名实体。如邑部(右侧带“阝”部的)可以指古国名,如邶、邢、古邑名邗、郏,古地名邳、邗;水部,如洹,河;山部,如岳、嵩等。其中的“邶”,“北”是专名,“邑、(阝旁)为通名。“洹”字,“水”(氵旁)是通名,“亘”是专名。“嵩”字,“山”是通名,“高”是专名,这些古代地名的产生,不仅是“用字命名”,而且是“造字命名”。这种“造字命名”的地名,大都位于五岭以北、长城以南,而以黄河中下游为最多。这种造字命名的地名,可以说是汉字所独有的。这也说明在汉字发展的一定阶段已经注意到用文字来表示地名的类别了。

02

地名的演变

地名一经产生,便具有了稳定性的特点,但稳定是相对的,很多地名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变化,甚至发生“新陈代谢”现象:旧的地名死亡或被取消了,新的地名不知不觉间被叫起来或被有意识地创制出来了。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地名的起源和地名的演变不能截然分开,彼此有着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有地名,便随之发生地名的演变问题。因为地名是社会文化生活的产物,不同于所代表的事物本身。

地理实体并不因人事沧桑而随着发生变化。尽管夏倾商继,秦覆汉兴,但江山依旧,河山未改。地名却不同,往往受各种各样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新土地的发现,新地区的垦殖,乃至民族的迁徙、军事的征服、疆域的易主、国家的兴替、朝代的递嬗、革命运动的成功、社会性质的改变以及科学的昌明、经济的发展等等,都会直接牵涉到地名,使旧地名消失,新地名诞生,这样的例子,真如“恒河沙数”不胜枚举。地名演变的方式有如下几种情况:

(1)地名的双音节化

秦汉以后,我国的单字地名基本消亡,大都演化为双音节或多音节地名。在多数单名后面都加上了通名,如祁县、鄣郡、莒陵、邗城、汝水、鄛乡、泗水国等,基本上都加了通名。这一时期正是我国语言演变的重要时刻,主要特点是复音词逐渐发达,语言词汇趋向双音节化,单字地名亦随之消亡。其所以如此,则主要在于人们认识的深化,其表达需要细化。加之汉语的语言系统不能再行繁化,这样语言如仍为单音节,同音词数量势必大大增多,同音词以及同音地名的大量出现,又将给社会带来混乱。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利用双音节、多音节词这种足以分化同音词的有效手段,而创造出难以数计的复音词,使汉语更加精密化。复音地名取代单音节地名正是遵循语言发展规律的结果,这样能有效地避免了大量重名,使地名具有了较大范围的排他性。同时,语言复音词的发达又促进了地名的发展和完善。

先秦时期,汉语的词以单音节为主,而现代汉语仅有两千多个单音节词,只占现代汉语词汇总量的极少数。(《文字改革》85.1)汉语地名也是这样。我们统计了《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分册的“商时期中心区域图”的地名共有131个,其中单音节的占101个,双音节的24个,三音节的6个。而“西周时期中心区域图”共有200个地名,其中单音节的139个,双音节的51个,三音节的10个。而到了汉代,双音节地名就已占绝对优势了,如第二分册的“司隶部图”中共有296个地名,单音节一个也没有,双音节的230个,三音节的56 个,四音节的2个,五音节的8个。我们又统计了1974年地图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中的河南地名,共有697条地名,其中双音节的501条,三音节的188条,四音节以上的8条。以上的统计数字,足以说明现代汉语地名的双音节化的趋势。

汉语地名的双音节化是同汉语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双音节化是汉语节律的主要现象。双音节化的内在规律是“单单相吸、双双相拒”。“单单相吸”就是两个音节倾向于连写,词性相同的两个单音节“相吸”成为一个词,例如“人民”(名名)、“报告”(动动);“双双相拒”就是两组双音节倾向于分开,例如“尝试”连写,“尝试/尝试”倾向分写。[2]一个双音节和一个单音节的“双单关系”,一般说,双音节对单音节是相吸的,例如“葡萄——干”、“涮羊——肉”倾向连写。有时双单关系表现为“吸一而丢一”。例如“电气化”简缩成“电化”,“飞机场”简缩成“机场”。表现为先是双音节吸收单音节,然后在原来的双音节中排斥一个音节,成为新的双音节结合。吸收第三个音节之后,变成不稳定状态。丢掉了一个音节,重又进入双音节的稳定状态。[3]地名中也有这种现象,如市、县一级地名,人们倾向于双音节,如“通县”。而三音节时多省略后面的通名,如“北京(市)”、“大兴(县)”等。

(2)专名与通名的相互转化

地名产生之后,除专名的演变之外,其中通名的演变是地名演变的重要内容。一个时期专名演变为通名,这时通名系统还不完善,便由一些专名向通名转化,以适应地名发展的需要。如商代的“河”指今黄河,“江”指今长江。在《史记》里,“江”已转化为通名了,不再为长江所专有,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三十七年十月出游“至钱塘,临浙江”。作为专名的“河”,这时也开始称“黄河”了,如《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西汉的《战国策》也有“齐南有太山,东有琅琊,西有清河,北有渤海”之说,此时“河”已作通名了。据东汉的《子虚赋》注:“南方无河也,冀州凡水大小谓之河,诗赋通方言耳。”说明东汉北方方言将“河”作为水流的通名已非常普遍了。

再一个时期是一些旧的通名产生了新的含义。这是为适应地名的发展而出现的,如“州”本义为“水中可居者”。春秋战国时,人们设想把天下地理划分为若干州,反映了进步的大一统思想,但并不是行政区划制度。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分为十三个区域,并采用了《禹贡》和《周礼·职方》中的州名,称为“十三州(监察区)”。直到东汉时,“州”才正式成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通名。同国、邑、道和以后历代出现的军、监、路、城、堡、关、镇等一样,它们都是因时代而产生,有些时过即废,有的则再以新的含义出现,转化为新的通名。[4]

地名发展的另一个时期则是一些通名的专名化。这是为了完善地名系统,使通名系列“分工”合理,在原有的地名后面又加上了一个新的通名(尽管这个地名已有通名)。这样,地名结构组合又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地名结构(专名+通名)就变成了新的结构(专名),即原来的通名成为专名的一部分。如“浙江省”,其中的“江”是专名的一部分;“石家庄市”,其中的“庄”已是专名的一部分;“杭州市”,其中的“州”已是专名的一部分。

(3)地名的雅化

地名雅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因政治的需要,有的因心理的喜恶,有的因风俗习惯,有的因时代的变化,有的则因崇拜和避讳等等。地名雅化的方式主要以谐音为主。现以北京胡同名为例,

其一是带“尾巴”的胡同;羊尾胡同改成扬威胡同,狗尾巴胡同改成高义伯胡同;

其二是带“肉”的胡同:驴肉胡同改为礼路胡同,羊肉胡同改为洋溢胡同;

其三是带“毛”、“皮”、“猪”的胡同:羊毛胡同改为杨茅胡同,母猪胡同改成梅竹胡同;

其四是带“虫、鸟、鸡、鱼”胡同:鸡爪胡同改为吉兆胡同,蝎虎胡同改为协和胡同。

其次是带有人名的胡同被改了:张秃子胡同改为长图治胡同,王寡妇胡同改为王广福胡同,再次是有关服饰、器物的胡同名被改了:裤子胡同改为库司胡同(又称库资胡同),烟袋胡同改为燕代胡同等。[5]

(4)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化

一种民族语地名向另一种民族语地名形式的转化,这是世界地名的一种普遍现象。在中国,则表现为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化和汉语地名民族化,其中以前者为主要演变趋势。现以满语地名的汉化为例。东北许多山川河湖及城镇村屯是以满语命名的,但随着满族的汉化,满语逐渐为汉语所代替,满语地名也随之演变,其中绝大部分借音改成汉语地名,并过分追求汉字义美,常不取同音而取近音,汉字往往又牵强附会加以润饰,因而失去了满语地名的本音原义。例如宁安县(今安宁市),旧名宁古塔,满文音为Ningguta,意为“六个住处”,今改为“宁安”,失原义。双阳县(今双阳市),旧名苏斡延,满文音为Suwayan,意为“黄色”,今改双阳,失原义。还有一种形式是,有些满语地名,借音改成汉语后,由于人们不解其原义,为称呼方便,去掉其中一部分汉字,这样就失去了满语地名原义。例如吉林,旧名吉林乌拉,满文音为Girin(沿)ula(江),意为“沿江”,今简称吉林,失原义。依兰,旧名依兰哈拉,满文音为Ilanhala,意为“三姓”,今简称依兰,失原义。另外一种形式是,有些满语地名,随着历史上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活动而几经更改,最后演变为汉语地名。例如桦川县万里城,辽代为五国部之一越里笃,也称伊勒图,满文音为ILetu,意为“明显”。明代称弗思木卫,“弗思木”意为“树木滋生”。清代称万里和春、宛来城,满语意为“废城”。今称万里城,失原义。还有极少数满语地名,半借音半取义改成汉语,例如Sanggiyan(白色)hada(峰、崖),改为“尚间崖”,其中“尚间”是借音,“崖”则取义。[6]

03

影响地名演变的主要因素和规律

影响地名演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因政治需要

历代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往往一上台就着手调整行政区划,更改地名。如隋统一全国后,在制定其他政策的同时,也制定了调整行政区划的政策,即:“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由此而对地名进行了大幅度更改,仅在河北境内就更改、复置县名达30余个。又如王莽上台后,为了维护其统治,大量增设郡县,至少增加了22郡、616县。而郡县的改名,则数字更为惊人。以《汉书·地理志》所载统计,郡国一百三,改名七十五,占73%;县、道、侯国千五百八十七,改名七百三十,占46%。[7]

(2)因同名

自实行郡县制以来,历代都有县同名的。因同名,就会引起混乱。如唐代有同名县19个,明代有38个,到了民国时期有同名县110多个,因而各代都对同名者进行了更改。如唐代对同名县更改就是显著实例。唐太宗时,一般是采取“一改一存”的方式来解决,如贞观元年改岭南德州为驩州,存河北德州。又据民国三年一月《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记载,当时主管部门始对相同县名大加更易。据1935年8月的有关统计,已没有县名重复的情况了。解放初期又对十余个同名县进行了更改。

(3)因忌讳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帝王的地位权势是高于一切的,为了突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仅与当时皇帝同名、同字的地名要改,就是与帝王的祖宗、甚至连与皇后、皇太子同名、同字的地名也要改,这称为避讳。因避讳而改名,在各代都有,如湖北省咸宁县,本名永乐县,宋景德四年以避宋太祖永安陵讳,改名咸宁县。又如有一个地方叫野猪沟,过去无人居住时野猪经常出没而得此名,后建村庄对原名忌讳而改为业主沟。

(4)因政区变化

我国自周秦以来,区划设置时有变化,于是便引起政区地名的变化。有时政区划过去,地名便随之改变,有时政区划过来,地名便随之恢复。如辽东、辽西出于先秦,1907年合称奉天省,1929年改辽宁省,1949年又划为辽东、辽西,1954年则重新合称辽宁。又如我国的乡级建制,由公社化而导致全国范围的乡名改为公社名,“文革”之后又恢复乡的建制,这样公社名又大范围地改为乡。又如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因市改县和市管县体制的实施,仅1988年一年内就新设53个市,使县名变为市名。

(5)因含义不健康

含义不健康包括带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地名和污辱劳动人民及无积极社会意义的地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更改这类含义不健康的地名的指示,其中县以上地名更改了50余处。如迪化改为乌鲁木齐,归绥改为呼和浩特等。

(6)为求简化

一是简笔;一是简字。简笔就是以笔画少的字取代笔画多的字,如浙江浦江县的鹤塘写成岳塘,大园写成大元,钟余写成中余。简笔多用本地方言谐音字,如上例园和元,钟和中两字读音相同,因此,得以通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县级地名中较生僻难认难读的地名进行了简化,其中县以上的地名,陕西省有14处,如盩厔县改为周至县,鄠县改为户县等。这类更改是便于认读并按语音相近的原则而简化的。减字就是减去一字或二字,如梧桐树下简作梧桐,马鞍山简作安山,大庄河简作庄河,六道河子简作六河寺。这类简化大多为称呼方便而造成。

地名演变的形式从发音角度分析可分为:同音、谐音、变音。

(1)同音:如清源因重名于1928年改称清原,音虽未变化而形义却发生了变化。宽佃改宽甸、开元改开原,都属于这种情况。

(2)谐音:地名采用谐音形式是较多的。一种是因年代久远,因讹传而谐音改名。例如:浙江杭州市鼓楼附近的一条小巷,在明嘉靖年间,巷内居民“多习骑射者”。有一年,省里举行武举考试,这巷内的居民共有十人中了举,出了十个武魁,人们就把巷名称为“十武魁巷”作为荣誉。后人因不明原意,讹传成“十五奎巷”。一种是因雅化而谐音改名。如北京的裤裆胡同更名为库藏胡同,劈柴胡同更名为辟才胡同。谐音改名既可选择新义,又便于流传。

(3)变音:其中变音又变义的较为常见,如宁远改兴城,襄平改辽阳,迪化改乌鲁木齐等。此类地名音、形、义全变(所指不变)完全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变音不变义现象,一般是为了简称或重名而处理的结果,如凤凰县改称凤城县(今为凤城市),马鞍山改称鞍山,六道河子改称六河。改后在含义上都无甚变化。

参考文献:

[1]王鸿良.指示词、专有名词及其他[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6).

[2]周有光.正词法的内在矛盾[J].文字改革,1983,(9).

[3]史有为.正词法原则、手段及其应用刍议[J].1985,(4).

[4]马晓东,郎在梅.地名通名的起源和发展[J].浙江地名文汇,1989,(6).

[5]牛汝辰.胡同名称的雅化[J].燕都,1989,(2).

[6]马越山.东北地区满语地名的演变[J].地名知识,1985,(5).

[7]施和金.略论王莽更改地名的失败和教训[J].地名知识,1980,(3).

原标题:《学术交流 | 地名的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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