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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字却称未收到借款? 法院:用证据说话!

2021-04-18 19: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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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打了借条

借款到期却拒不还款

还在法庭上辩称没收到钱

空口白牙岂可轻信

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请用 证 据 说话

基 本 案 情

被告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经营一砂场。2016年3月,因经营砂场资金紧张,被告三人向原告车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起诉到法院。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交合作合同、借条、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李某、张某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只有被告王某辩称其虽然在借条上签名,实际上并未收到该款项,也没有看到其他两名被告收到款。他认为,原告系与被告李某、张某恶意串通虚假诉讼,侵害其利益,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 判 结 果

本案中,被告王某自认借条上的签名是其本人书写,原告车某与王某之间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合意。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了合作合同、借条、银行流水等证据原件来证明该款项系借款的事实,能够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且被告李某、张某对该组证据均无异议。被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其向原告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以没有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认为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故法院支持了原告车某的诉讼请求,对王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 官 提 示

民间借贷中,借条、银行流水等材料是证实借贷关系重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相关证据、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做到:

1.签书面合同;

2.写清楚利息,有无利息,利息多少;

3.记录交付过程,交付方式。如果是大额的借款,请一定要通过银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交付,并留下书面材料;

4.核实担保情况,有无担保,人保还是物保,质押还是抵押。如果是质押一定要把东西拿到手或者去办理质押登记,如果是抵押一定要去办理抵押登记并注意抵押顺位;

5.记清还款方式,还款日期,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款,以便记录款项支付的过程。

牡丹江市

东安区人民法院

供稿:卢广玉

原标题:《借条签字却称未收到借款? 法院:用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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