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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路桥公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为全面整治顽瘴痼疾,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如下:
01
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1.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或者工作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就具体案件的办理作指示、打招呼、提要求,干预正常执法办案。
2.接受他人请托,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
3.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相互帮衬”、甚至沆瀣一气、勾兑案件。
4.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其它问题。
02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问题
1.有案不立问题。重点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立案不实和系统外流转案件。
2.压案不查问题。重点整治调查取证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明显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对象不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3.降格处理问题。重点整治趋利性执法、以罚代刑、应处罚不处罚及无故不执行拘留等。
03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通过编造虚假材料等不法手段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
2.在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
3.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的。
04
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1.以“刑事优先”为由,干扰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的。
2.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线索强行立案的。
3.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的。
4.有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行为的。
05
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1.公安民警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2.公安民警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违规获取报酬的。
3.公安民警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违反相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4.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分管的辖区或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5.其他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06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法问题
1.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方面的问题。
2.适用条件是否合法方面的问题。
3.办案效率是否高效方面的问题。
4.其他方面违规的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12389或0576-82419999(受理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来信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西路1298号(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原标题:《教育整顿 | 路桥公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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